关于2023年启东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及上岗人员的公示(二)
经对申请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房屋征收(搬迁)的服务机构及上岗人员材料的初步审核,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1家房屋征收服务机构考核合格的申领上岗证的人员予以公示。根据通住建征【2020】384号文件规定:凡是有前科劣迹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失信的人员以及有纹身、刺青、光头(非病因)等人员一律不核发上岗证。如对上述机构和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办提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附1:2023年启东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备案名录
附2:2023征收服务机构人员名单
启东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