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项目需求

1、采购1台别克商务车,车型为别克GL8 陆上公务舱智享燃油版(沧海蓝),排量2.0T。

2、报价包含第一年保险费,且保险须符合天达贸易商务车投保标准。

3、投保标准:商业险中车辆车损险由保险公司核定,车辆三者险保额为200万元、司机险和乘客险保额为每座50万元、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险保额的百分之十,司机险保额和乘客险保额的最高限额)。

说明:

一、本项目裸车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4990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汽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车销售/汽车销售;不接受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类企业投标;

3、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如未按要求编制,作废标处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产品运输费、配套设备指定范围内的安装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招标物质保期内的首保、保修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技术问题,如需勘探现场的,请与项目经理联系。

采购单位: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262400191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5)质保承诺书(按附件3格式填写);

(6)报价表(按附件4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6051915: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公园南路200号启晟大厦前台(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13-80920515)。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开标室

注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须通过认证。如无法提供视为验收不合格。

2、交货地址: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供货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3、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整车质保(易损件除外),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所有货物质保时间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一般故障供应商必须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重大故障必须在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解决,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投标人应服从采购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投标人必须对其公司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含税总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单位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投标单位需满三家。

七、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完成全部供货,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中标单位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有效发票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等)。

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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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