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杂草清除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杂草清除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杂草清除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

1、项目需求:绿化带人工除草+荒地药物除草(清杀+封闭控草)+杂草清运清理。

2、项目地点:启东市海工大道111号(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

3、施工面积:绿化带及荒地面积共计100783.6平方米。

4、施工内容:对绿化带区域实施人工除草作业;对荒地区域根据杂草种类精准喷施除草药物,同步开展封闭控草作业(控草周期3个月);完成除草、喷药后,对杂草及相关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清运。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如未按要求编制,作废标处理。本次报价范围包含一次全面除草、荒地封闭控草、杂草清理及清运等全部工作内容,控草周期确保达到3个月;且报价综合考虑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现场调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全面了解场地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情况的变化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技术问题,如需勘探现场的,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62989488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5)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6428日下午3: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公园南路200号启晟大厦前台 (收件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3-80920515)。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开标室

注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工期:十个晴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施工要求:(1)绿化带区域仅可采用人工除草方式,严禁打封闭,确保区域内苗木安全不受损害。(2)施工需选择晴天、无风天气开展,严格避开水源及花卉区域,杜绝药物污染及安全隐患。(3)若遇顽固性杂草,需及时并无偿开展二次补喷作业,确保除草效果达标。(4) 若控草周期内未达到约定控草标准,需无偿进行补喷作业,直至满足控草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完成工作的,则按违约处理,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3、安全文明要求:(1)作业时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影响行人及车辆安全。

(2)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做好安全防护,不造成环境污染。(3)遵守项目各项管理规定,不损坏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4)投标人应服从采购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投标人必须对其公司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治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

投标单位需满三家。

七、付款方式

现场绿化带和荒地的杂草清除及初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3个月控草周期届满,经现场验收确认场地无杂草、控草效果达标后,结清剩余50%款项。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发票,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等)。

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

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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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大晟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杂草清除项目附件1-3.docx

除草面积和现场图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