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铁塔及机房拆除费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铁塔及机房拆除费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铁塔及机房拆除费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采购需求

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工程预算书及现场照片详见附件4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财政厅备案公告。

3、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现场考察、背调、提供最终稿专业报告书(可能反复多次)、税金、规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920515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省财政厅备案公告复印件;

(5)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6)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5072215: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公园南路200号启晟大厦前台 (收件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513-80920515)。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江苏启晟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开标室

注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成果必须完全符合评估相关法规的要求。

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采购单位。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报价低于平均价且最接近平均价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如第一候选人因个人原因放弃中标,则往后顺延一位,第二名成为新的成交候选人。同时,弃标单位下一季度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需满三家。

七、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收到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等)。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铁塔及机房拆除费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docx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铁塔及机房拆除费用评估项目附件1-3.docx

附件4 工程预算书及相关图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