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嘉苑小区(东、西区)广告推广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启东港城物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港城物业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渔港嘉苑小区(东、西区)广告推广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港城物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逸姣

联系电话:15051209716

二、项目名称

启东吕四渔港嘉苑小区(东、西区)广告推广项目

三、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渔港嘉苑住宅小区商业广告推广项目

1、电梯:东区15部,西区21部,共计36部。

(1)轿厢框架位:36个,规格尺寸:80*120cm(±2cm)。

(2)电梯门贴:36面,规格尺寸:80*150cm(±2cm)。

2、出入口道闸横杆(大门):东区2个、西区1个,共3个;规格尺寸:220*40cm(±2cm)。

3、出入口道闸横杆(地库):东区2个、西区2个,共4个;规格尺寸:220*40cm(±2cm)。

4、户外行架:东区1个、西区1个,共2个;规格尺寸:250*350cm(±2cm)。

具体要求:

1、所有广告推广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购买、安装、维保,广告严禁使用繁俗、商业背景图案,做到简洁大方、素雅协调,严禁非法广告。要求轿厢框架位,显示屏安装位置为电梯内轿厢开门位置两侧。

2、规范广告内容: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积极健康、合法合规,不粘贴低俗、虚假、扰民的广告、非法的广告,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3、合理安排投放时间:根据社区居民的生活作息,合理安排广告投放时间,减少对业主生活的干扰。

4、设备维护与管理:安排专业人员对广告投放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和管理,确保广告投放的良好状态。中标单位需配备1人及以上人员专业进行定点维保工作。

5、中标单位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护理工作。

6、中标单位需提供至少2条的广告给物业及社区使用,用于发布公共信息及公益广告。

四、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费用按年支付,每个合同年的第一个月内支付该合同年的整年服务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经营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六、供应商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2764元/年,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中含全部服务内容、设备及辅材、包装、运杂(运抵现场)、卸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

2.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从“启东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

3.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5.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二)。

(5)投标报价表(附件三)。

(6)报价承诺书(附件四)。

(7)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五)。

(8)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6年4月23日8: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吕四港集团(启东香堂路308号)一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八、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形式:数字人民币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九、涉及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监督。

2.乙方施工中所用的材料、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3.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所有的设备正常使用,若有损坏及时维护。

4.乙方须保证施工垃圾指定堆放点,保证工完场清。5.在承揽期间内,因乙方投放广告质量问题造成任何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有乙方承担。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采购人将在“启东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限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一、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高者成交。若遇同等服务质量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认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相关原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付款方式

招标完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费用。

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甲方已收款凭证。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榜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启东港城物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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