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罚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拆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及《罚没物资处置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罚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拆解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的名称、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440号

联 系 人:杨亮亮

联系电话:0513-83438190、18362407017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系人:俞桂银

联系方式:0513-83721688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罚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拆解服务项目

项目交易底价:报价低于交易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种类

暂估数量

单价交易底价

(元/艘)

船舶(浮子筏)

10米以下(含)

1(艘)

600

船舶(浮子筏)

10米以上(不含)

1(艘)

1400

备注:

1. 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际拆解物的数量进行结算,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2.交易报价为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拆解服务后应交予采购人的拆解残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于参加报价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各投标人每项的拆解残值交易报价单价与单价交易底价相比的上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为采购人应收的拆解物的残值,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按要求进行起吊、运输、拆解等相关费用。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五、报价文件构成

1、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2)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5)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个体工商户提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4)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

注意: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前来投标现场的须为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

4、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五、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1、服务地点:启东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3、需拆解的渔具

(1)船舶(浮子筏),筏总长10米以下(含);

(2)船舶(浮子筏),筏总长10米以上(不含)。

4、拆解要求:

(1)投标人应及时响应,在采购人通知时限要求内到达现场,负责起吊、拆解、运输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拆解销毁的各项工作,必须在采购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破坏性拆解;

(3)拆解工作应符合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含废料、垃圾清运),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4)拆解销毁时,采购人将对其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拍照或摄像,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筏体采用切割分段方式销毁,动力装置回收利用,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并协助采购人进行相关宣传工作;

(5)销毁结束后,投标人应将销毁渔具的拆解记录、相关资料及照片整理成册报送采购人;

(6)整个拆解销毁过程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且经采购人验收达到拆解标准后,方可装载运输离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6、在拆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工伤等与施工相关的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30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报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七、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高者成交。如最高总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须在拆解完成装载运输离开前按投标报价的残值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人。


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09日

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罚没收缴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拆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