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阳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项目(二次)
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南阳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
收集运输劳务费。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
1.甲方将上级补助资金如数转于成交乙方,运送的病死猪体长大于 50cm(含)的,则每头补助运输经费最高限价3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则每头补助运输经费最高限价15元;羊每头补助运输经费最高限价 20元,家禽每千克补助运输经费最高限价1元;动物死胎、木乃伊胎和流产胎不予补助。
2.做好台账、拍照、资料上传、保处联动系统申报勘察处理、镇收集点财产保管、消毒卫生检查安全等,每月补贴最高限价2000元。
二、投标乙方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乙方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有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乙方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报价包含所有服务的车身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改装费、车辆首次保养费用、专用工具费、检测费、临时保险、车船使用税、挂牌费用、风险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其他税费等费用。乙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乙方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施夏夏
联系电话:15162873577
代理单位: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燕
联系电话:0513-83658189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地址: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3)本项目询价文件工本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5.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概况:为了做好南阳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相关工作,及时处置病死畜禽尸体,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断传播途径,更好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南阳镇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项目需求:
1、收集范围:乙方负责对南阳镇范围内病死畜禽及时上门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包括病死猪、羊、家禽等)。
2、时间要求:将全镇畜禽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进行及时上门收集。按规定时间运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具体时间为每天收集一次。
3、工作要求:乙方在收集过程中要做好测量、拍照、数量核对,登记、保处联动案件申报、现场勘验、搬运等等,收集当天及时将病死畜禽运送至无害化处理中心,完成保处联动收集处理相关事项。
4、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及时配合甲方做好病死畜禽的收集清理和消毒灭源工作。
5、乙方接到养殖户电话后及时上门收集,确保清运时不暴露病死畜禽尸体,车辆四周有护栏,上有盖板,下有防污水渗漏,同时每日做好运输车辆消毒工作。
6、乙方在收集过程中严禁病死畜禽外泄、乱丢、转售等,确保进库和出库数据无误,一旦发生销售病死生猪等违法事件,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需自购无害化收集车辆并办理车辆保险和本人及第三者意外保险,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如有意外与甲方无关。
8、乙方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做好相关安全培训,员工操作时要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设施,防止感染。
(3)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4)履约保证金:8000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乙方服务周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利息不计)。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乙方。甲方确定成交乙方后将向成交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乙方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成交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中标。(各投标乙方每项的单价报价与每项最高限价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经评审有效的供应商为两家时,采购人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经评审有效的供应商为一家时,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采购单位对乙方的管理考核结果每年结算一次,不计利息。结算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二O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