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控规局部地块(N07-01、A07-01、B13-01地块)用地性质及有关技术指标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规划管理法制化,我局组织编启东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开发区“十四五”规划及近期建设情况,在不改变总体规划布局结构和用地结构的前提下,拟对如下产业、居住、商务等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优化微调。现将成果进行公示,以便更广泛听取公众的合理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2日 ~ 2021年11月11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送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启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调整内容如下:

1、图则编号N07-01:

N011-02地块为小学用地(A33a),N011-05地块为工业用地(生产研发)【M1(Ma)】,N015-01及N015-03地块为商务用地(B2),现将其调整为医院用地(A51),用地面积约80910平方米,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地下空间利用12米。

2、图则编号A07-01:

A07-01地块为居住用地(R2),现将其南侧划出部分用地约7.8亩调整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3%。

3、图则编号B13-01:

建筑后退果园路规划道路红线由10米调整为5米,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的要求。

4、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根据苏自然资发[2019]53号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的通知要求,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只设置下限,取消设置上限,故开发区控规中建设控制指标容积率取消上限,只设置下限,一般情况不低于1.1,特殊情况可作微调处理。

5、为满足高层建筑机动车地下停车需求,充分预留好机动车地下停车空间,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利用由原10米调整为12米。

二、分图则: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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