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3-03741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办发〔2023〕5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苏政发〔2023〕70号)要求,推动海洋渔业发展,助力海洋强省、农业强省建设,全力推进启东市渔港经济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通江达海优势,优江拓海、奋楫江海、向海图强,全力构建江海联动、陆海统筹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坚持系统思维和产业链思维,全面推进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建设,使其成为我市渔业防灾减灾的重要屏障、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枢纽、渔民转产转业的重要基地、展示渔区特色的重要窗口,推动渔区渔业渔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海洋渔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开展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渔港经济区项目投资和建设主体,研究确定渔港经济区重点建设内容,制订申报工作推进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申报工作,并通过渔港经济区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渔港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渔船安全管控、船员有序管理、渔业资源合理利用和渔区经济社会全面振兴,进一步提升渔港管理水平,完善渔港基础设施,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渔港经济区在促进渔业一二三产融合、打造渔业渔村文化、推进渔区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发文之日起到2024年7月,主要完成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申报工作。一是编制渔港经济区规划,研究区域渔港资源要素配置与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渔港产业体系构建与重点产业发展,建设布局与空间结构优化调整,制定渔港经济区分期实施计划。二是编制《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3年期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渔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按照产业深度融合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渔港经济区项目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体现高水平、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出项目具体目标,包括有效避风率、规模、产量、产值等。重点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其他渠道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和建设内容。对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规划、发展目标等,提出3年内的智慧渔港、平安渔港、产业渔港、人文渔港、绿色渔港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和内容,列出分年实施计划,明确承担项目任务的责任主体。
第二阶段为2024年10月到2027年10月,根据《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3年期实施方案》,分阶段完成渔港经济区重点项目的建设。
智慧渔港:建设智慧渔港AI人工智能识别监控系统和可视化云广播系统;建设智慧渔港一体化数据采集与管理电子围栏的智能应用管理平台以及智慧渔港精准执法动态排号管理平台。
平安渔港:实施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进行渔港综合环境整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生态的平安渔港。
产业渔港:发挥渔港经济区的上下游产业辐射和带动作用,发展水产品精细加工、冷链运输、快递物流、电商服务等新业态,提升渔港经济区综合服务能力,让渔港能够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提升作用。
人文渔港:以渔港风情旅游及神仙街人文商旅圈为依托,发挥渔港风情、渔村风貌、渔业文化等特色优势,弘扬、保护、传承渔文化,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休闲特色鲜明、渔业文化浓郁、渔村风情独特”的最美渔港渔区。
绿色渔港:以建设海洋牧场、实施海岸线生态修复和港区景观改造为重点,建设渔船含油污水和垃圾接收处理、港区固体垃圾收集处理、渔具回收处理、水域清污、公共厕所等环境综合治理设施,建设绿色渔港。
第三阶段为2027年10月至12月,完成渔港经济区项目检查验收相关台账和资料整理工作,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11月)。建立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积极开展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推进落实(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各相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按照“事项化、项目化、定量化”原则,认真梳理细化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盘点销号,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迎接专家组评审(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完成资料汇编,组织模拟测评,抓好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全天候联点共建、蹲点守线,迎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组织现场专家组评审和答辩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东生态环境局、吕四港镇、吕四港集团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督促本方案的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紧密合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完善责任机制,将建设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工作部门、岗位和责任人,明确专人对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三)加强投入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自项目通过之日起,市财政根据省专项补助金额投入渔港经济建设,同时统筹渔业发展资金用于渔港经济区建设。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组织经营多形式的渔港经济区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渔港经济区开发领域。
附件:1. 关于成立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内容
3.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工作推进计划表(暂定)
附件1
关于成立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镇(园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辐射带动沿海渔业经济发展,统筹做好渔港经济区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 毅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高广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曹 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龚磊磊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家伟 市委外办专职副主任
陆 婷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峰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黄 坤 市科技局局长
陶卫新 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陈 玲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建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红华 市城管局局长
严隽逸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龚 英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陆 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姚赛花 市商务局局长
陈 娟 市文广和旅游局局长
陈卫丰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海荣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戴威威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晓建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黄红春 吕四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荣昌 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一峰 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陆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启东市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申报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吕四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附件2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内容
智慧渔港:以渔港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以数字渔港应用系统建设为主体,建设集渔港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交换、渔港渔船综合管理与公众信息服务一体化,融合各类渔船、船员、船位动态、渔港视频、渔船进出港报告等内容,整合现有渔港管理系统,研发新的功能模块,搭建集现代渔港、海洋牧场、现代养殖等在内的数字渔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拟投资1500万元。
平安渔港:建设渔港三岛安全和道路配套工程、配电站等,拟投资2500万元。
产业渔港:建设冷库及配套设施面积约6万平方米,占地约60亩,拟投资约30000万元;建设交易市场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占地约36亩,拟投资10000万元。
人文渔港:渔港风情旅游及神仙街环境风貌提升工程,约1000万元。
绿色渔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港区外围污水管网、公共厕所、渔港生活垃圾中转站等,拟投资1000万元。
渔港经济区总投资约46000万元。
附件3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进度 |
职能部门 |
1 |
成立渔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 |
2023年11月底 |
市政府办公室 |
2 |
渔港经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招投标 |
2023年11月底 |
市农业农村局、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吕四港集团 |
3 |
渔港经济区内所涉项目相关资料收集 |
2023年12月上旬 |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吕四港集团 |
4 |
渔港经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 |
2024年2月底 |
报告编制单位 |
5 |
出台相关惠渔惠港优惠政策文件 |
2024年2月底 |
市政府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吕四港镇 |
6 |
方案内其他渠道资金等投入承诺 |
2024年2月底 |
市财政局、吕四港镇、吕四港集团 |
7 |
港区内相关建设项目批复、用地、环评等前期预审意见 |
2024年3月底 |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东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吕四港集团 |
8 |
渔港经济规划完成专家评审 |
2024年3月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9 |
印发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 |
2024年4月底 |
市政府办公室 |
10 |
完成渔港经济区实施方案上报和专家评审 |
2024年5月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11 |
取得实施方案省级部门批复文件 |
2024年6月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12 |
申报材料逐级报送省级相关部门 |
2024年7月底 |
市政府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
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工作推进计划(暂定)、
解读链接:《启东市吕四渔港经济区(省级)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