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2-0147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在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全过程采用网络化、电子化、智能化手段,减少人为因素的参与,实现无纸化操作、不见面开标、智能化评标目标,降低招投标交易主体的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促进招投标工作更加阳光公平。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结合启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市范围内,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以外或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400万元;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2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100万元),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使用限额以下平台。3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使用限额以下平台进行交易。

二、实施要点

1. 建立企业信息库。把投标企业的信息提前入库,提供系统使用,开标时直接比对,方便投标企业,有效提高开标效率。同时,针对启东实际情况,建立投标企业优选库,及时向社会公布优选库名单。在限额以下平台开展招标活动时,项目类型如已建立投标企业优选库的,原则上使用企业优选库。

2. 实施年度保证金。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在市级平台建立年度保证金制度,凡已在市级平台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预缴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具有自动适应性,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项目投标担保责任。

3. 缩短公示时间。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不少于7日。

4. 推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

5. 统一评标办法。纳入限额以下平台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应当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得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等通过抽签、摇号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6. 实行智能化评标。由限额以下平台进行评标,通过与投标人入库信息进行比对,完成资格审查;根据评标办法,通过价格比选、计算,得出中标候选人。

7. 严格收费。招标文件,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免费获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软件系统开发单位不得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报名费和服务费。

8. 深化电子监察。整个招投标过程全部电子留痕,每个环节都清晰可查,对有关节点发生的问题发出预警,自动查证围标串标,统计汇总分析交易数据。限额以下平台各使用单位设立独立开评标室,配置专用电脑和监控,音视频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系统,保证开评标现场监控设备的正常开启和监控数据的正常传输,妥善保存本地音视频数据。各使用单位发现串标围标等异常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各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9. 强化属地管理。限额以下平台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所辖范围内限额以下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其下级单位(组织)开展平台项目交易活动时,应当在使用单位设立的独立开评标室进行开评标。

未设立独立开评标室的使用单位开展限额以下平台项目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设立的市级限额以下平台开评标室进行开评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限额以下平台各招标人是标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对项目的标后监管全面负责,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操作流程

1. 项目发起。招标人应当完成拟招标项目的各项前期审批报备工作,研究确定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制作格式化招标文件。

2. 发布公告。招标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潜在投标人访问限额以下平台的网址和方法,系统自动推送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对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 投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限额以下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4. 开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招标人使用限额以下智能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自动提取该项目所有投标文件,并在线解密,电子唱标。

5. 评标。开标结束后,系统进行智能化评标,自动生成评标报告。

6. 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将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7.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通过限额以下平台将项目的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签订等信息录入限额以下平台。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包。

9. 异议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限额以下平台进行。

10. 监控记载表报送。限额以下平台使用单位应当每月定期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音视频监控时间节点记载表。

11. 电子存档。交易活动结束后,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进行电子存档。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

12. 资金结算材料上传。项目资金结算后,招标人负责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限额以下平台,同时填写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充分认识推进实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严格把好项目的准入关。市财政局、各区镇要按财政体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纪委监委要协调督促项目的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系统的电子监察应用。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投标企业的资质管理、信用考核、市场监管等工作,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企业优选库的建立和动态管理工作。

五、附则

1. 使用单位如需新建限额以下平台开评标室的,需征得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

2.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启政办发〔2019〕76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附件:

1. 限额以下平台开评标室需配备的设备清单和配置要求

2. 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项目开评标现场音视频监控时间节点记载表

3.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

4.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解读链接:关于《启东市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启政办发[2022]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