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

地面沉降是区域性的缓变型地质灾害,成灾慢,损失大,难以治理,影响持久。随着近些年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地下水抽取、城市建设、地质变化等原因,地面沉降呈现加剧趋势。为研究和控制启东地面沉降变化情况,根据《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将开展2025年度启东市地面沉降监测项目,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对全市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一、二等水准测量,建立数据库,形成监测报告,并与以往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服务内容

1.采用与2022年观测基本一致的地面沉降监测网形、人员、仪器和观测方法完成全市地面沉降监测点一、二等水准测量,确保监测成果的延续性;

2.将本年度监测成果与历年的监测成果进行比较,掌握启东市地面沉降情况和沉降趋势,并结合其它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3.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同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项目主要成果包括地面沉降监测成果表、地面沉降监测点之记、地面沉降现状图、技术总结、成果数据库、地面沉降分析报告、成果数据电子光盘等。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完成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收件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市场询价表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启东市2025年度地面沉降监测项目询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