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0 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南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由南阳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上对公众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3335211,传真:0513-83335233,地址: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现将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阳镇政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同时,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2023年度,南阳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条,其中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类,共计268条,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30条,土地征收7条。本地动态信息我镇主动上报151条,市录用89条,录用率达58.9%。

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镇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在文件制发之初就由办文科室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然后由办公室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使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镇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依法依规统一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切实提升政府的服务功能。同时,全年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已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做好初审、复查等程序,本年度镇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内容不当引起严重负面舆情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制度,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会,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楚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业务繁忙,更新政务信息偶有拖沓情况,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强,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按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充实人员力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