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07-4/2022-00005 |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南阳镇 | ||||
文号: | 南政〔2021〕6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镇政府关于印发《南阳镇2022年度 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镇机关各局、办、中心、各村:
现将《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镇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争一流”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绿色发展、生态河湖行动为抓手,推进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土保持行业管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提供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生态河道建设。高标准建设生态河道20条,新建市级生态河道示范片1-2个,巩固生态河道示范村建设成果。
(二)实施等级河道活水畅流工程。计划轮浚四级河道8条,完成疏浚土方2.56万方。实施拆坝建桥(涵),四级河道(横河)拆坝后宜桥则桥、宜涵则涵。
(三)开展村庄河塘整治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结合人居环境和创文要求,大力整治村庄河塘,疏浚泯沟9万方。
三、主要内容
(一)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根据启东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年内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000条”目标,按照“功能达标、水流畅通、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要求,2022年我镇需完成20条生态河道。
1.生态河道建设标准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农〔202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的要求,达到“三有一畅”标准:
(一)水有深度 。水深泯沟、横河分别1米、1.5米以上,水体清澈,透明度0.5米以上;
(二)岸有绿度。实行岸坡回租,大河植乔、小河植灌、地表植被、植被连续、层次分明,乔木间距5米、灌木间距2.5米;
(三)坡有亮度。岸坡无“两违”(违法建设、违法圈圩)“三乱”(乱堆、乱垦、乱排)现象,增加亲水功能,营造水文化;
(四)河道通畅。岸线顺直,活水周流,无阻水障碍物、无填埋河道、严重淤积现象,沟沟相通、沟河相通;
(五)管护到位。管护范围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组织建立,管护人员到位,经费保障落实,考核机制健全。
2.市级生态河道示范区建设标准
选取交通便利、河道基础条件良好的地区,集中连片建设生态河道,形成生态河道示范片区,示范区内生态河道建设率达到80%以上。等级河道水面宽度不小于8米;坡比1:2-1:2.5;岸坡绿化率≥90%。示范区内优先安排生态护岸建设项目。
3. 补助标准
(1)市级生态河道示范区由市水务部门统一实施,或委托区镇实施。委托区镇实施的项目,完成工程量50%补助合同价款30%;项目完工通过市级验收的补助至合同价款70%;质保期(绿化养护期)满根据审计局工程结算审定单金额补助剩余资金;质保期(绿化养护期)满后第二年开始至2027年,补助管护经费1000元/公里。实施市级生态河道示范片区工程的村按1000元/条(通过市级验收)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工作奖励(由镇财政支出),奖金经镇备案后由各村书记分配。
(2)未列入示范区项目的生态河道,仍实行分期定额补助(已使用上级资金的项目不列入补助范围),第一年验收合格补助5000元/公里(含土地租金、赔青、整坡、苗木种植等);第二年考核合格且绿化成活率达90%以上补助4000元/公里;第三年起至2027年考核合格的补助1000元/公里。实施镇级高标准生态河道的村按1000元/条(通过市级验收)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工作奖励(由镇财政支出),奖金经镇备案后由各村书记分配。
(二)等级河道“活水、畅流”工程
加大四级河道(横河)疏浚整治力度;继续实施拆坝建桥(涵)工程。
1.建设标准
三、四级河道疏浚由区镇组织实施,坡比原则上≥1:2,水深不小于1.5米。拆坝建涵,涵洞直径或宽度不低于水面宽度的1/3;埋涵高度常水位以上部分控制在约1/3。
2.补助标准
四级河道(横河)市财政按主体工程审计金额80%补助(不包括赔青、拆迁、二次挖运等费用),或实施定额补助4元/方。
拆坝建桥按主体工程审计金额全额补助;拆坝建涵按主体工程审计金额的80%补助。组织实施疏浚四级河道的村按1000元/条(通过市级验收)的标准给予村干部工作奖励(由镇财政支出),奖金经镇备案后由各村书记分配。
(三)村庄河塘整治工程
1.建设标准
实施泯沟“拓大填小”,泯沟间距控制在100米左右,水面宽度4米以上,水深1米以上,坡比≥1:1.5。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以及有条件的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以及有条件的区域按《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管护实施意见》标准执行。跨泯沟涵洞面宽或直径不小于1米。
2.补助标准
泯沟疏浚土方补助标准3元/方;泯沟回填的按60元/米标准补助。
四、时间部署
(一)规划测量阶段(2021年9月~11月)。各村调查摸底,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水利站备案。水利站组织人员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测量工作,确定工程量。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营造“人人理解、个个支持、全民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工程招标阶段(2021年11月~12月)。各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落实施工单位。
(四)施工建设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4月)。各村组织工程施工建设,春节前完成土方疏浚,春节后完成配套施工,并结合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要求,落实河道长效管护。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4月~8月)。水利站组织各村自查,合格后报市农水指挥部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最后由市农水指挥部组织总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我镇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及早部署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发动。水务部门要根据农村水利规划制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谋划农村水利目标任务与对策措施。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供电、财政等部门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服务,确保农村水利建设顺利开展。
(二)加快建设进度。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做实、做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设计深度,避免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要细排实施方案,倒排工程工期,强化节点控制,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农田小型水利工程和生态河道建设一般应于 2022 年 4 月底前完工;河道疏浚和拆坝建桥(涵)工程应于2022年9 月底前完工;生态河道结余资金增补工程应于 2022年11月底前完工。工程建成后,及时组织完工验收,确保工程及早发挥效益。
(三)规范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农村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公示制、农民义务监督员等制度。认真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打击围标串标、出借挂靠资质、恶意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份要素完备的合同、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一名负责任的监管人员、一本详实的监管记录、一张整改处罚通知单"的"五个一"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全面推行第三方检测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行专项考核,由市农水指挥部制订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对农村水利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分不满60分的,视为农村水利建设不合格,市财政不予补助。
(四)加大宣传力度。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离不开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突出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成效、经验以及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的宣传阐释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营造全民动员、全民重视、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农村水利廉政风险防控,细化工作风险点,突出项目计划安排、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践行新时代水利精神,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基层需求,回应群众期盼,研究解决难题。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度。抓好群众来信、来访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个答复,逐项落实。
附件:
1. 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领导小组
2. 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顺利开展,按照启东市要求,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农村水利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俞华
副组长:沈石东 黄 健 龚丹丹 黄 琳 朱江华
组 员:朱剑平 张菊新 袁 博 袁曙曙 朱丽丽
李 华 黄颖键
各村都要成立农村水利建设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2:
南阳镇2022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分解表
单位 |
沟河疏浚土方(万方) |
横河疏浚 (条) |
市级示范 生态河道 (条) |
镇级高标准生态河道(条) |
拆坝建桥(涵) (座) |
耕南 |
1 |
2 |
|||
红星 |
1 |
||||
小塘沙 |
1 |
||||
元祥 |
1 |
||||
佐鹤 |
0.4 |
1 |
|||
元庆 |
1 |
||||
安平 |
0.2 |
1 |
1 |
||
正谊 |
1 |
||||
聚阳 |
1 |
||||
合丰 |
2.2 |
3 |
2 |
1 |
|
南兴 |
1 |
1 |
|||
富兴 |
0.6 |
1 |
|||
北清河 |
0.5 |
||||
新河 |
0.4 |
1 |
|||
永兴 |
1 |
||||
秉章 |
1 |
||||
曦阳 |
2 |
||||
康乐 |
1 |
||||
永和 |
2 |
1 |
|||
光明 |
0.3 |
1 |
|||
南阳 |
0.6 |
1 |
1 |
||
中北 |
1 |
||||
东昌镇 |
2 |
||||
汇城角村 |
1.5 |
2 |
2 |
||
乐庭 |
0.3 |
1 |
2 |
2 |
|
合计 |
10 |
8 |
3 |
20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