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07-4/2020-00009 |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阳镇 | ||||
文号: | 南政发〔20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镇政府关于明确南阳镇企业复工流程 及基本条件的通知 |
镇各企业:
根据《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启防指办〔2020〕21号),结合南阳镇实际,经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企业复工流程及基本条件作如下明确:
1.关于复工时间。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镇政府提交申请,并经市企业防控组报备。
2.关于复工审核流程。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交申请→企业所在区域负责人、镇安监所、市管局南阳分局现场核查→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复核→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防控组报备审核。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3.关于复工基本条件。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安全生产到位。企业应满足安全生产的复工条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复工复产前要确保装置设备各类行政审批、变更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企业要根据各自所属行业标准和要求,细化落实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3)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启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和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 3),坚决阻止湖北、浙江、湖南、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哈尔滨、成都等重点疫区省市、企业申报之日起员工所在城市确诊病例达100人以上的城市以及上述重点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员工返启复工,如执意来启的一律予以劝返,否则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启东以外非重点疫区员工一律由各企业收集返岗员工可追溯的轨迹,隔离15天后方可允许返岗。
(4)防控物资到位。企业应常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常备物资人均可用时间不少于十天,并与复工人员数相匹配。另外,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场所,准备应急转运车辆24小时待命,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应具有与复工人数相匹配的集中宿舍、分餐食堂,满足复工员工生产区域到生活区域的点到点集中封闭管理条件。其中,集中宿舍须满足复工员工“一人一间”要求,分餐食堂须满足“一人一桌一餐”要求。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 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 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企业对复工员工进行培训,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7)凡没有提前申报通过审批的企业外地员工一律不得提前返厂。凡不按通知要求,有擅自返启员工的,一律不得复工。
4.关于复工后要求。
各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各复工企业要坚决关住门,看好人,不让外面人员与复工员工接触,也不让厂内员工与外界接触。
(1)防控职责明确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 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位员工,保证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防控措施有力得当。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复工后每日向南阳镇人民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防控机制高效运行。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 6 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复工流程及基本条件,为企业复工的基础条件,具体事项可见《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1.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要求
2.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
3.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4.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5.南阳镇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
6.拟复工人员信息表
7.非启东籍企业员工来启交接登记表
8.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要求
1.编制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并组织论证,全面辨识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明确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制定投料开车程序,完善开车操作规程,配备应急防护器材,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
2.企业复工复产前,企业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所在行业的规范要求配备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长(主管)、安全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必须到位,对参与开车的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并进行相应考试考核,熟悉开车方案、开车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对员工进行复工前教育(开工动员),摸清重点岗位人员思想动态,新进员工必须按法定要求完成“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投料开车前,必须全部完成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并闭环管理,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编制装置设备开车安全条件检查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团队逐项逐条检查并签字确认。复工复产前,各类行政审批、变更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开车安全条件。
5.科学制定开车计划,统筹协调开车进度,及时处理开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状况,发生难以有效处置的情况,应立即停车、撤人,严禁赶工期抢进度,盲目冒险开车。
6.化工企业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安全条件,审核企业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出具企业具备安全条件确认书。
7.除上述要求外,企业要根据各自所属行业标准和要求,细化落实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8.企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向镇报开工备案时,同时将上述安全生产情况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
9.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挂钩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准备情况同时进行检查。要坚决做到人员配备不到位不复工;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复工;员工思想不稳定不复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不复工;设施设备不完好不复工。
10.企业复工后,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和行业管理内企业复产进度,督促企业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严肃查处,对不能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止设备设施使用的措施,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附件2:
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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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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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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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启时间 |
返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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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乘坐交通工具(含转车等所有车牌、车次、轮渡、航班信息;私家车返回,需提供车牌号及途经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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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前半个月活动轨迹(详细填写时间、地点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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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此表格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写人签字: 填表日期: |
附件3:
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切实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维护本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及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本人声明,本次行程路线未经过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途中没有去过人员密集场所,没有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
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没有到过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
四、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五、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
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号:
联系电话:
附件4:
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启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交复工备案。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防疫防控制度和有效的应急预案。
我单位已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将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防疫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我单位将按要求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送,并配合其做好防疫防控有关工作。
本公司承诺,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 间:
附件5:
南阳镇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
单位名称 |
所属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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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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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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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备情况 |
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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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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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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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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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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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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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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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负责人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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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安监所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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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局南阳分局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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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报备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注:1.重点疫区指: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山东等省市,以及确诊人数满100人的城市;
2.表格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区镇复工指导组一份、市级复工指导组一份。
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200人以上企业)
单位名称 |
所属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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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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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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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备情况 |
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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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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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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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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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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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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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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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初审意见: (区镇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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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立是否到位: 由市商务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员工排查是否到位: 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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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物资是否到位: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内部管理是否到位: 由市科技局、市管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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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由市总工会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安全生产是否到位: 由安监系统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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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备意见: 由企业防控组提供意见 |
注:本表格适用于员工人数200人以上(含200)的企业报备
附件6:
拟复工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学历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 |
在启居住地址 |
联系方式 |
身体状况 |
是否离启 |
备注 |
附件7:
非启东籍企业员工来启交接登记表
所属区镇: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户籍地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出发地 |
出发时间 |
抵启时间 |
交接地点 |
交接时间 |
区镇交接人 |
企业接收人 |
入驻隔离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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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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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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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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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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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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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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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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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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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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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填写对象:1.经同意复工的企业召集的非启东籍来启员工;2.有特殊情况确需来启的非启东籍来启员工。
附件8:
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
报送单位:(企业名称) 报送人: 报送时间: 月 日 时
单位名称 |
(盖章) |
所属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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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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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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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累计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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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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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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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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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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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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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观察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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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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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病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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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正常生产后拟用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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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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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产能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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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取防疫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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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应急预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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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备有防疫物资?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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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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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反映的问题(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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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准备情况: 另附材料(防疫措施、应急预案、防控制度(包括进出厂区制度、食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防疫物资具体明细、复工复产员工明细及员工个人承诺书等) |
注:相关材料交由镇或挂钩部门留存
说明:1.复工日期:请填写春节后首次开工日期或填写“未停工”。
2.复工人数:当日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人数。
3.外市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启东市外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离开过启东旅行、探亲)的人数。
4.湖北省、温州市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湖北省、温州市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去过或途经湖北省、温州旅行、探亲等)的人数。
5.重点疫区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湖北、浙江、湖南、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哈尔滨、成都等重点疫区省市、企业申报之日起员工所在城市确诊病例达100人以上的城市的城市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去过或途经上述地区旅行、探亲等)的人数。
6.隔离观察人数:指根据有关防疫要求自行排查隔离的人员。
7.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等均以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准。
8.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指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