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807-4/2020-00009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阳镇
文号: 南政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镇政府关于明确南阳镇企业复工流程 及基本条件的通知
镇政府关于明确南阳镇企业复工流程 及基本条件的通知
来源: 南阳镇 发布时间:2020-02-27 0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各企业:

根据《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启防指办〔2020〕21号),结合南阳镇实际,经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企业复工流程及基本条件作如下明确:

1.关于复工时间。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镇政府提交申请,并经市企业防控组报备。

2.关于复工审核流程。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交申请→企业所在区域负责人、镇安监所、市管局南阳分局现场核查→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复核→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防控组报备审核。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3.关于复工基本条件。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安全生产到位。企业应满足安全生产的复工条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复工复产前要确保装置设备各类行政审批、变更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企业要根据各自所属行业标准和要求,细化落实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3)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启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和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 3),坚决阻止湖北、浙江、湖南、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哈尔滨、成都等重点疫区省市、企业申报之日起员工所在城市确诊病例达100人以上的城市以及上述重点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员工返启复工,如执意来启的一律予以劝返,否则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启东以外非重点疫区员工一律由各企业收集返岗员工可追溯的轨迹,隔离15天后方可允许返岗。 

(4)防控物资到位。企业应常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常备物资人均可用时间不少于十天,并与复工人员数相匹配。另外,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场所,准备应急转运车辆24小时待命,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应具有与复工人数相匹配的集中宿舍、分餐食堂,满足复工员工生产区域到生活区域的点到点集中封闭管理条件。其中,集中宿舍须满足复工员工“一人一间”要求,分餐食堂须满足“一人一桌一餐”要求。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 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 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企业对复工员工进行培训,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7)凡没有提前申报通过审批的企业外地员工一律不得提前返厂。凡不按通知要求,有擅自返启员工的,一律不得复工。

4.关于复工后要求。

各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各复工企业要坚决关住门,看好人,不让外面人员与复工员工接触,也不让厂内员工与外界接触。

1)防控职责明确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 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位员工,保证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防控措施有力得当。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复工后每日向南阳镇人民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防控机制高效运行。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 6 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上复工流程及基本条件,为企业复工的基础条件,具体事项可见《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1.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要求

2.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

3.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4.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5.南阳镇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

6.拟复工人员信息表

7.非启东籍企业员工来启交接登记表

8.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

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复工复产企业安全要求

1.编制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并组织论证,全面辨识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明确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制定投料开车程序,完善开车操作规程,配备应急防护器材,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

2.企业复工复产前,企业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所在行业的规范要求配备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长(主管)、安全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必须到位,对参与开车的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并进行相应考试考核,熟悉开车方案、开车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对员工进行复工前教育(开工动员),摸清重点岗位人员思想动态,新进员工必须按法定要求完成“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投料开车前,必须全部完成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并闭环管理,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编制装置设备开车安全条件检查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团队逐项逐条检查并签字确认。复工复产前,各类行政审批、变更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开车安全条件。

5.科学制定开车计划,统筹协调开车进度,及时处理开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状况,发生难以有效处置的情况,应立即停车、撤人,严禁赶工期抢进度,盲目冒险开车。

6.化工企业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安全条件,审核企业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出具企业具备安全条件确认书。

7.除上述要求外,企业要根据各自所属行业标准和要求,细化落实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8.企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向镇报开工备案时,同时将上述安全生产情况报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

9.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挂钩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准备情况同时进行检查。要坚决做到人员配备不到位不复工;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复工;员工思想不稳定不复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不复工;设施设备不完好不复工。

10.企业复工后,各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和行业管理内企业复产进度,督促企业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严肃查处,对不能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止设备设施使用的措施,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附件2:

返启员工行程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现居住地址


离启时间


返启时间


回程乘坐交通工具(含转车等所有车牌、车次、轮渡、航班信息;私家车返回,需提供车牌号及途经线路)


返回前半个月活动轨迹(详细填写时间、地点等信息)


本人保证此表格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写人签字:                 填表日期:

附件3:

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切实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维护本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及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本人声明,本次行程路线未经过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途中没有去过人员密集场所,没有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

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没有到过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

四、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五、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

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号:

联系电话:

附件4:

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启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启东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交复工备案。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防疫防控制度和有效的应急预案。

我单位已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将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防疫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我单位将按要求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送,并配合其做好防疫防控有关工作。

本公司承诺,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  间:

附件5:

南阳镇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

单位名称


所属区镇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报备情况

统计数据

复工日期


复工人数(名)


其中:外市人数(名)


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片区负责

签字:                 盖章:           日期:

南阳所初

签字:                 盖章:           日期:

市管局南阳分局初

签字:                 盖章:           日期:

南阳镇报备

签字:                 盖章:           日期:

注:1.重点疫区指: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山东等省市,以及确诊人数满100人的城市;

2.表格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区镇复工指导组一份、市级复工指导组一份。

复工复产企业报备流程表(200人以上企业)

单位名称


所属区镇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报备情况

统计数据

复工日期


复工人数(名)


其中:外市人数(名)


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区镇初审意见:

(区镇盖章)

机制建立是否到位

由市商务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员工排查是否到位

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防控物资是否到位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内部管理是否到位

由市科技局、市管局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由市总工会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安全生产是否到位

由安监系统提供意见

(部门盖章)

最终报备意见:

由企业防控组提供意见

注:本表格适用于员工人数200人以上(含200)的企业报备


附件6:

拟复工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身份证号

户籍地

在启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身体状况

是否离启

备注















































































附件7:

非启东籍企业员工来启交接登记表

所属区镇:

序号

企业名称

姓名

户籍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发地

出发时间

抵启时间

交接地点

交接时间

区镇交接人

企业接收人

入驻隔离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填写对象:1.经同意复工的企业召集的非启东籍来启员工;2.有特殊情况确需来启的非启东籍来启员工。


附件8:

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

报送单位:(企业名称)          报送人:           报送时间:  月  日  时

单位名称

(盖章)

所属区、镇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指标

累计统计数据

复工日期


复工人数(名)


其中:外市人数(名)


其中:湖北省、温州市人数(名)


其中:重点疫区人数(名)


隔离观察人数(名)


确诊病例(名)


疑似病例(名)


恢复正常生产后拟用工人数(名)


是否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或×)


当前产能利用率(%)


是否采取防疫措施?

○是    ○否

是否具有应急预案?

○是    ○否

是否备有防疫物资?

○是    ○否

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制度?

○是    ○否

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反映的问题(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相关材料准备情况:

另附材料(防疫措施、应急预案、防控制度(包括进出厂区制度、食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防疫物资具体明细、复工复产员工明细及员工个人承诺书等

注:相关材料交由镇或挂钩部门留存

说明:1.复工日期:请填写春节后首次开工日期或填写“未停工”。

2.复工人数:当日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人数。

3.外市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启东市外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离开过启东旅行、探亲)的人数。

4.湖北省、温州市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湖北省、温州市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去过或途经湖北省、温州旅行、探亲等)的人数。

5.重点疫区人数:指企业复工人数中由湖北、浙江、湖南、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哈尔滨、成都等重点疫区省市、企业申报之日起员工所在城市确诊病例达100人以上的城市的城市来企(含所有春节期间曾去过或途经上述地区旅行、探亲等)的人数。

6.隔离观察人数:指根据有关防疫要求自行排查隔离的人员。

7.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等均以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准。

8.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指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企业。


南政3号(企业复工流程及基本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