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农机手、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做出的贡献和对我市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今年3月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面实施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深入推进我市农机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焕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在此,我们向广大农机手和农民朋友们宣传并解读农机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
一、报废补贴范围。加力政策实施期间,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共有9类〔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和谷物(粮食)干燥机〕。
二、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加力补贴标准为: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同种类机械,在基本政策报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申请补贴需提供新购机证明。报废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报废补贴额见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
三、政策实施期限。此轮政策明确的新增谷物(粮食)干燥机报废补贴以及20马力以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4类机械提高报废补贴额属于加力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24年6月21日(对符合加力支持条件的,已领取报废补贴额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报废相关程序。加力政策实施期间,对报废条件进行了优化,便于广大农机手、农民朋友们报废老旧农机。对报废机具信息缺失的,机主需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防止虚假报废、重复报废、政策实施后从外地购买旧机专门用来报废等骗套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对承诺不实或有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广大农机手、农民朋友们,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让我们携手同行,抓好抓实这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对相关政策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