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0-9/2025-0044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启农发〔2025〕39号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5: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属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根据相关专项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清单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做好各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各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尤其对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要确保及时下达、及时兑付。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同时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预算执行进度。

三、各部门要按照《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严格对照上级下发的各项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公开公示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对市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启农发[2025]39号    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