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0-9/2023-0005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启东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各区镇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事业)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2]97号)精神,请各区镇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措施,如期开展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20元/亩,补贴发放工作仍按照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18]67号)要求执行。请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一)建立补贴清册
村民委员会按照市制定的统一的补贴依据核实各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填报《江苏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附件1,以下简称《分户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区镇人民政府。
(二)补贴面积核实及公开公示
区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区镇人民政府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三)资金发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镇(园区)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报《江苏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附件2),由经办人员和区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于5月10日前上报市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将补贴数据信息全部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1月份中。补贴情况经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
同时,请各区镇认真对照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审计意见提出的存在问题,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更好地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监督电话:
市财政局:0513—83354721
市农业农村局:0513—83212575
附件:1.江苏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2.江苏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关于做好启东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