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6-8/2018-00245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教育局 文号: 启教基〔2018〕88号
成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日期: 2018-12-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特殊少年儿童申请“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特殊少年儿童申请“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2-10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初中)小学:

根据《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苏教基【2017】20号)、《南通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通教发【2017】17号)要求, 为深入推进融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特殊少年儿童申请“随班就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二至九年级特殊少年儿童。

二、申请条件

1.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所规定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等五类中的相应标准,经鉴定为残障的特殊儿童少年,如学习跟不上全班的进度,学业水平明显落后于班级其他学生,可以申请随班就读。

2.如没有残疾证,但确实在智力、行为、语言、交往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的孩子,可酌情放宽,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1. 经家长或教师发现疑似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学生班主任、学校、教育管理办公室出具意见后,由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整理收齐纸质申请表后于12月14日前,递交给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顾春燕老师,邮箱:182081676@qq.com,联系电话:13962827242(直属学校直接报送)。

3. 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邀请来自特殊教育、残联、医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随班就读的学生进行鉴定。

附件:启东市随班就读学生申请及审批表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