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82-9/2023-00229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启交安〔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12-05 发布日期: 2023-12-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交通运输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交通运输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加之年终岁尾客货运输需求旺盛、赶工期等多种因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交安函〔2023〕7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冬春交通运输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各单位、科室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抓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到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严峻形势,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紧盯重点领域,扎实开展行业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薄弱区域,扎实开展行业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要督促指导企业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要求,强化客运车辆、城市公交、综合客运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客运场站、综合枢纽乘客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安检,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强化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的防火管理,核查燃气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严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从事燃气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加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港口作业码头、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营运船舶、水上浮动设施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格“三品”检查;加大危货码头及堆场、动火作业等领域和环节监管执法,严格过闸船舶管控,严格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督促缺陷整改,防止船舶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督促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工作,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加大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工人驻地等消防安全检查、自查力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强化值班值守,精准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信息。针对事故多发频发重点领域和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梳理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消防部门要求,严格落实“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做好单位消防安全值守和检查巡查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业务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行业指导,制定各自领域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方案,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制度;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三定方案职责配合开展好专项排查。

2.各单位、科室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资金和责任,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般性火灾隐患,要加大跟踪督改力度,力争在12月20日前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专人监督整改,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3.即日起,各单位、科室要梳理本领域部署发动、排查整治、宣传曝光、重要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情况,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统计表》 (见附件)每周四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局安委办。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科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图片信息和文件资料,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周海蔚,电话:68522962。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统计表(行业部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