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3-3/2023-0006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启财综〔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政府性基金 项目目录的通知
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政府性基金 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南通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依据《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3〕9号)等文件,我们编制了《启东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1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启东市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项)。

二、2023年4月1日起,启东市的基金项目一律以《基金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擅自增减项目、改变标准和范围。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2023年4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征收。

四、本通知发布以后,《启东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启财综〔2022〕3号)同时废止。

附件:启东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截至2023年3月31日)

启东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启财综〔2023〕4号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