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启农发〔2023〕60号: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8-28 09: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2]177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建[2022]130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直播稻控减发展机插稻社会化服务全力提升稻作现代化水平的通知》(苏农业[2023]7号)和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直播稻控减任务的通知》(通农发[2023]6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市稻米品质、产能,提高水稻抗逆性,有效控减直播稻种植面积,促进我市水稻健全发展,稳定我市农户种粮积极性,同时也为确保完成粮食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生产实际,对2023年稻谷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实行差异化补贴,我市2023年稻谷补贴标准为50亩以下的小散户及50亩以上(含50亩)的直播稻规模种植户的稻谷补贴标准为70元/亩;50亩以上(含50亩)的机插秧种植户的稻谷补贴标准仍为100元/亩。2023年稻谷补贴其他工作仍按照《关于印发启东市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启财农[2022]24号)要求执行。请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

村民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做好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申报工作,对稻谷实际生产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格式见附表1),稻谷生产者需提供种植面积平面示意图和土地流转协议,经稻谷生产者签字确认,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报区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公示。

稻谷补贴由区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区镇人民政府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姓名(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县乡财政、农业部门举报电话等。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

(三)资金发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区镇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制2023年稻谷补贴分村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加盖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公章,于8月10日前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同时将补贴数据信息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11月份)中。补贴资金经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

附: 1、江苏省2023年稻谷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2、江苏省2023年稻谷补贴分村汇总表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