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七个大类,包括机关简介、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dong.gov.cn)“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政府信息目录”栏目向公众公开。
(二)公开形式
本区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公开方式
1.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
2.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
3.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4.公告栏
5.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园区将在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3-83887506,传真号码:0513-83887505,通讯地址:启东市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江风路1号,邮政编码:226200,电子邮箱地址:15162874520@qidong.gov.cn.。
(二)申请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机关自登记责任起20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答复。
4.提供信息,若本机关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机关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