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907/2024-00076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隆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隆镇政务公开制度 |
索引号: | 014249907/2024-00076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隆镇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启隆镇政务公开制度 |
启隆镇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2.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对外公开内容:
(1)有关年度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2)有关救灾救济款式物发放、优等抚恤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3)镇政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有关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3.镇及派驻站所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4.对镇政务公开的监督,要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将公开内容及时向镇人大报告。由镇人大、纪委、社区等人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513—83871218、政务监督信箱:13901465298@qi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