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园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 启隆镇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社区党总支、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办、所、中心: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印发《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的通知》(启办发〔201478号)文件精神,园区党工委、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园区、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龚磊磊〔园区党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主持园区党工委、镇党委全面工作。

海〔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园区管委会、镇政府全面工作。

朱德新〔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党务口、秘书、文书档案、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政府目标考核等方面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招标采购、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统计、工商、物价、质监等方面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园区共建平台项目推进工作;主管政法工作。

蒋林健〔园区副主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财政、人才、科技工作;负责农经、农技、渔技、水利、农机、畜牧兽医、四位一体等涉农方面工作。联系永隆社区。

涛〔园区副主任、副镇长〕:负责园区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村镇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农路建设、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沈 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所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待市政府有明确意见后再做调整。

陈 利〔镇党委委员〕:负责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社区管理、民政、计生、教育、文化、卫生、广播、体育事业、残联方面工作。联系兴隆社区。

包俊花〔镇党委委员〕: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和老干部支部等方面工作。

舰〔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负责社会稳定、政法、综治、司法、信访、矛盾纠纷调解、依法行政、法制等方面工作。

施东辉〔副镇长(挂职)、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工作,协助负责社会治安和信访稳定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