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隆乡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工作职责
来源: 启隆镇 发布时间:2008-03-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称: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黄俊

电话:83871218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

 3、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及党校阵地管理。

 4、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5、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6、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文秘、档案、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8、承担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纪检、监察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本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本镇的反腐倡廉工作。

 2、经常对党员、监察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自觉性。

 3、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本乡的党员干部有关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查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4、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的调查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行党风廉政检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5、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同级行政部门及其人员和其他党员、监察对象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考察了解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干部任用时,就党风廉政方面问题提出意见。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人事岗位职责

 1、抓好所属党组织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工作,为全乡的三个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所属党组织的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

 3、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所属党组织活动。

 4、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

 5、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搞好党员和人才统计年报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党委调整人事当好参谋。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8、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以及职称工作。

 9、负责企业军转干部属地管理工作。

 10、负责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党校岗位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2、承担全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舆论导向工作。

 3、承担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的宣传工作。

 4、负责党委中心组、机关干部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论学习辅导工作。

 5、负责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培训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工作。

 7、负责培训指导基层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等。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统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

 2、负责联系党外各界代表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沟通情况,反映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侨务工作以及对台工作。

 4、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台帐,搞好统战宣传与信息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会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会章程。

 2、负责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3、负责抓好基层工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

 4、负责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5、配合国税部门收缴工会经费。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共青团岗位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全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基层组织建设。

 3、负责收缴团费和处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事务。

 4、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妇联岗位职责

 1、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护。

 2、团结带领妇女大学习、大创业,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成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秘书、文档岗位职责

 1、负责政务监督和信息搜集、整理、传递工作。

 2、协助处理好机关内务。

 3、接待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称: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沈辉

电话:83871460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

3、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

4、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第三产业。

5、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6、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7、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三产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

 2、结合小城镇开发,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硬环境。

 3、积极为第三产业业主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4、按规定要求汇集、上报有关报表、数据。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业经济、企业服务岗位职责

 1、营造氛围。利用一切机会向基层企业传递关于发展工业经济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及经济主管部门在工业经济方面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积极参与乡招商引资、工业运行、技改投入、项目建设、园区开发、三外工作、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正常运作。

 3、当好参谋。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倾听基层意见,认真疏理,及时上通下达,提出激励工业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4、搞好服务。全方位一条龙为基层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发展中需要的有关手续。

 5、加强管理。切实加强基层企业会计、统计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真实、及时反映。积极协助企业创牌、评优等各项工作。注重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推进工作。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职责

 1、搞好职业培训,做好劳务输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2、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登记工作,建好台帐,搞好年检。

 3、规范用工行为,督促订立劳动合同,搞好劳动保障监察。

 4、协助调解一般性劳动争议案件。

 5、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

 6、搞好社会化管理平台建设,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一流服务。

 7、加强学习,遵纪守法,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统计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镇一级的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客观性。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发放农村基层统计报表和镇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3、执行国家统一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上一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4、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的统计资料,发布本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对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实施统计监督,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向镇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咨询。

 6、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本镇及企业各类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7、负责对基层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监督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

 4、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称:政法综治办公室

负责人:张思东

电话:83871698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委日常工作。

 3、负责民兵工作,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4、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分流处理工作。

 7、负责村委会建设工作。

 8、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它民政工作。

 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政法综治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法委和综治委、办的工作。

 2、对辖区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3、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4、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平安创建、防空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各项工作。

    5、制订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办法,组织对村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奖惩。

    6、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派出所、司法所加强对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7、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做好邪教组织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8、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先进经验。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工作调研和宣传,探索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路子和方法。

    9、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和专职治安联防中队建设及村治保会、民调会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10、对各部门、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因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而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查或协助上级政法委和综治委、办开展调查。

 11、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

 12、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武岗位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司法信访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负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理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制订规划并组织落实。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8、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稳妥调处信访矛盾纠纷。

 9、每月排查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10、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指导、督促信访信息员开展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矛盾调解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研究制定全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评办法;

 3、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处理和跟踪督办工作;

 4、组织指导全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

 5、组织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6、定期分析并通报全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7、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全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对话活动;

 8、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社会稳定工作信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民政岗位职责

    1、贯彻优抚政策,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2、贯彻救灾工作及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查灾、核灾和救灾工作,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救济工作,抓好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及老龄工作。

 3、推动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并协助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

 4、抓好助残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5、做好民政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6、宣传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各村搞好公墓管理工作。

 7、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婚姻管理、社团管理、收养管理等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称: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彭雪滨

电话:83871688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小城镇基础设施计划与建设管理及创建工作。

 5、负责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土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各类公共设施、住宅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管理。

 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计划生育行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本辖区按政策生育计划的落实。

 5、争取领导支持落实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以及《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到位。

 6、督促政府与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7、接受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计划生育服务岗位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传播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健康保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口理论知识。

    2、对村、组干部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进行有关业务和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培训。

    3、指导育龄夫妇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按照《执业许可证》批准项目,开展技术服务。

    4、按《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手册》的规范要求,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5、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育龄群众正确使用,加强随访,努力提高避孕药具的有效率。

    6、及时收集、变更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服务信息。

 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建设管理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本镇(乡)的镇(乡)域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并组织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3、负责本镇(乡)各类公共设施、生产建筑、住宅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的业务咨询,项目审批、现场放样、验线和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新型小城镇活动。

 5、做好本乡建设统计和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镇(乡)政府的授权或委托,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负责房地产、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管理;负责村(居)民建房的执法监察工作。

 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编制本乡环境保护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制定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规划。

 3、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生态市工作中有关环保工作。

 4、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

 5、监督辖区内海域、长江、湿地及其他内河水域、农业生态、野生动植物等自然保护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展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6、督促指导辖区内新、扩、改建企业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行”制度;加强辖区内污染企业监督管理。

 7、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信访,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认真办理上级转办的环境污染信访案件,并及时报送处理结果。

 8、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正确、及时、全面完成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工作。

 9、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等绿色创建活动,推进生态建设。

 10、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科技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订本镇(乡)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

 2、负责抓好工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导、支持、带动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机构,指导企业鉴定科技成果、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

 3、负责抓好农村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4、负责抓好产学研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联合和协作,实现科技项目的引进、消化、吸收、转化,指导企业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5、负责抓好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申请专利,维护知识产权,普及专利知识。

 6、帮助指导企业抓好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步伐。

 7、组织实施科普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崇尚科学文明。

 8、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举荐科技人才。

 9、负责防震减灾工作,做好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防震减灾法规与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0、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和统计监测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文化、教育、广播电视、体育岗位职责

 1、管理营业性文艺演出及营业性歌舞娱乐活动。

 2、管理音像制品、书刊、网络文化的经营等活动。

 3、保护文物,挖掘、保护民间文化资源。

 4、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5、领导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6、加强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7、为农村提供广播电视和文化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提供理论教育培训。

 8、组织村级文化室进行文化宣传、文艺活动,协助管理文化市场。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称:财政所

负责人:施辉

电话:83871394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财税法令,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负责编制乡财政年度收支预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乡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4、负责农业各税(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5、负责乡范围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乡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

 7、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

 8、负责公有资产管理。

 9、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的审计;主持或配合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审计和专项审计。

 10、负责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

 11、承担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财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财税法令,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负责编制乡财政年度收支预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定期向镇人大、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乡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4、负责制定乡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业各税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农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乡农业各税(指耕地占用税、契税)业务工作,处理农税日常业务,做好农税征收月报、年报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严格遵守票据领、销、存制度,管好用好农税票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农税票据的检查、清理,保证农税票据使用安全、合规、合法。

4、做好农税征管工作,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源的调查、统计、征解和农税报表的编报。农业税取消后各项遗留问题的处理。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水平,勤政廉政,文明热潮,按章办税。

6、负责对本年度农税征收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书面总结。

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统管单位实施会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2、集中办理统管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集中做好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

3、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检查中心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政治业务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等。

4、负责统管单位财务管理上的业务指导,积极维护统管单位的合法权益。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公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公有资产是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家、集体资产,主要指办公设备、房屋、土地等资产。

2、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公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公有资产管理制度,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完整。

3、定期清查盘点公有资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未按规定例行公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造成损失,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审计岗位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

3、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

4、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5、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审计人员,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审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负责审计工作年度总结。

7、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名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陆松

电话:83871455

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本乡农业经济改革和发展,制定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农(林、牧、副、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3、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渔)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负责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

 4、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和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

 5、搞好农业病虫草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6、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搞好农村水利工程的测量、预算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防汛防旱工作。

 7、加强农经服务工作。

 8、负责农业经济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农经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经济的发展规划。

 2、负责农村财务、村级资金、村建设工程、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有关改革项目的实施,指导完善农村基层经营制度,保护农民权益。

 4、搞好农经服务,做好村帐镇记、会计电算化工作。

 5、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的签证服务工作,完善土地流转台帐。

 6、负责收集整理农业经济信息和经验,搞好年度农业经济情况的综合分析。

 7、负责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管理考核工作,制订年度考核意见,负责年终村干部的考评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技岗位职责

 1、负责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的规划、实施、统计、上报工作。

 2、组织农业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3、制定年度全乡农业作物种植布局、茬口布局、品种布局的技术意见,编制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方案。

 4、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

 5、做好农业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制订综合防治意见。

 6、进行土壤肥力和农药残留量的监测及肥情调查。

 7、定期考察农作物生育状况、农业产量预测及农情调查。

 8、搞好农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9、做好造林绿化和蚕桑生产的技术服务工作。

 10、培育农业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1、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水利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利资源。

 2、加强水利设施管理,制订全镇水利发展规划。

 3、依法治水、管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4、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节水、节能技术,改造好中低产田。

 5、制订如台风、暴雨等突发性灾害的应急预案,一旦灾害发生,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抗灾工作。

 6、负责对供水企业、供水设备和输水管网的管理工作,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时间。

 7、对农村水利、道路建设进行测量、预算和工程质量管理。

 8、负责征收上级下达和农民负担的水利经费、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渔技岗位职责

 1、制订并实施渔业生产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

 2、负责水产现代园区规划、实施、统计、培训和上报工作。

 3、组织渔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

 4、负责全镇水面责任制的完善和管理工作,提高水面产出率和利用率。

 5、加强渔政管理。负责对镇辖水面的使用费的收缴,配合派出所开展护渔活动。沿海镇(乡)要加强滩涂海域管理。

 6、组织水产养殖病害疫情的测报和综合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捕捞、养殖中的矛盾。

 7、搞好渔产品无公害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做好海淡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建设。

 8、对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并统计汇总上报有关资料。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畜牧兽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动物防疫条例,依法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

 2、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免疫接种工作。

 3、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动物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

 4、制订并组织实施全镇畜禽生产发展规划,搞好畜牧业生产的信息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5、提供畜禽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养殖户生产中的各种难题。

 6、做好畜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7、加强兽药经营管理,维护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供应质量。

 8、强化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严格生猪屠宰检验和检疫,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农机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加强农机管理力度,配合农机监理所做好农机的年检年审和农机安全生产。

 2、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农机具和新技术。做好本镇(乡)农机项目的编报和实施。

 3、培育农业机械化示范点、农机大户、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4、做好本乡大宗农作物机收机播机灌机耕作业量的调度。提高农业机械作业化水平,扩大农业机械使用面积,降低农业劳动强度。

 5、加强农用机械的管理,做好农用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为农民提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信息和有关技术。

 6、配合做好市农机“六保证、三满意”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市农机部门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7、负责全乡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作业量等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服务承诺制度

为主动、及时、准确、科学、高效地做好服务工作,塑造乡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制订如下服务承诺。  

一、党政办公室服务承诺

1、遵循“一个原则”。按“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服务领导、方便群众,有利于增强工作责任感”的原则,真正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 

2、实现“二个提高”。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做到“三个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为领导服务。三个服务不偏废,对下服务与对上服务一个样,树立党政办良好形象。

4、实行“四个公开”。岗位人员身份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绩效公开。

5、坚持“五个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办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件在我办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办发生。不让联系工作的同志在我办受到冷落。不让机关的形象在我办受到影响。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服务承诺

1、主动服务,政企沟通。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从局部服务转向全方位服务。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做到吃透上情,掌握下情。

2、热情服务,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人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耐心细致,公正处理。对企业技改项目建设、注册、报批等方面实行一条龙全过程服务。

3、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三、政法综治办公室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2、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不吃、拿、卡、要。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及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分流工作。

4、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和其它民政工作。

5、加强国防宣传教育,不折不扣完成征兵任务。

6、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承诺

1、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在征收农户建房费、社会抚养费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不巧立名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违规减免收费。

2、热情服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热情相待,一视同仁,做好解释和协调。

3、实行限时办事制。办理一孩服务证,实行随到随办,申请再生育二胎的,在本人提交申请后及时上报市计生委。农户建房手续审批自接到农户建房申请后一星期内进行现场踏看,符合条件的半月内办好审批手续。开工前到建管站签好施工协议,发放“一书两证”,并进行定桩放线。广电网络维修实行快速反应制,自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疑难故障在72小时内解决。

五、财政所服务承诺

1、集中预算内外财力,及时办理公教人员及事业人员打卡工资。

2、按照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

 3、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实行统一扎口管理,热情服务。

4、严格遵守党委、政府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为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百项投入工程,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

2、加强对农村基层财务的辅导、监督与管理,合理组织筹措资金,搞好财务核算,督促村务公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管好农村集体资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不定期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经常深入田头、户头进行农业技术指导,及时为农民提供优良农作物种子,价格合理,决不损害农民的利益。

4、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水利现状,保证沟河畅通,路桥完好,堤岸坚实。认真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及防汛抗旱工作,农村水利、道路建设中的测量、预算及质量监测工作。

5、勤政服务,每月进行数次渔政检查制度,有报必查,有违必纠。

6、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7、管好全乡农机设备,积极推广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全心全意为农机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