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907/2021-0003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隆镇 文号: 启隆政〔2017〕51号
成文日期: 2017-10-24 发布日期: 2017-10-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9907/2021-0003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启隆镇
文号: 启隆政〔2017〕51号
成文日期: 2017-10-24
发布日期: 2017-11-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隆镇 发布时间:2017-11-01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环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苏环委办〔2017〕7号)、南通市政府办《南通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通政办发〔2016〕16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通政传发〔2017〕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把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防治大气和水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多种利用方式相结合,强化领导、科学疏导、堵疏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现全面禁烧和禁抛,确保不出现南通市第一把火,确保不被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实现全镇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的要求,大力推进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按照市农委制定的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规范,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鼓励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全托管经营主体购买各类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增加我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作业能力。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发酵技术,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养殖企业,提高我镇秸秆饲料化利用的专业水平。二是秸秆肥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改良土壤性质、改善农产品品质。

  (三)推进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合作组织为主体、农户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各社区要联系秸秆利用企业,及时消化处理秸秆。从事秸秆收储运的合作组织要努力实现农作物联合收获和秸秆捡拾打捆、储存运输的全程机械化,提高秸秆收储运的作业效率。

  (四)抓好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禁烧工作重点区域为主要干道两侧、造林区域、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配优充实镇、社区、网格三级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实施禁烧禁抛责任网格化,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深入田头,严防死守,做到收割前定人巡查,收割中定点守望,收割后秸秆及时还田或离田,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入河现象。禁烧工作重点时段期间,组织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重点巡查禁烧工作重点区域和集镇周边区域,对这些重要区域要明确专人全天候留守巡查,确保督查组发现火点通报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扑灭处置。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将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巡查督查组要同时了解各社区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及相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配合镇政府做好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至10月28日)

  制定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方案以及巡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禁烧、禁抛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召开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禁抛“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网络。要利用发放承诺书、短信群发、微信、悬挂横幅、宣传车进村入户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焚烧乱抛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有关政策规定,真正让禁烧禁抛秸秆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巡查阶段(10月28日至11月30日)

  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禁烧工作重点区域为主要干道两侧、造林区域、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落实秸秆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配优充实镇、社区、网格三级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实施禁烧禁抛责任网格化,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深入田头,严防死守,做到收割前定人巡查,收割中定点守望,收割后秸秆及时还田或离田,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入河现象。禁烧工作重点时段期间,组织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重点巡查禁烧工作重点区域和集镇周边区域,对这些重要区域要明确专人全天候留守巡查,确保督查组发现火点通报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扑灭处置。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将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巡查督查组要同时了解各社区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及相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配合镇政府做好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30日前)

  认真总结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秋季总结情况报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此项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包干负责。要实行社区、农户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承诺制,层层分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奖惩,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加强安全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制定扶持政策,调动秸秆利用企业和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合作社的积极性,帮助其解决在投资建设、业务营运中遇到的困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发放承诺书、短信群发、微信、悬挂横幅、宣传车进村入户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大力宣传秸秆焚烧乱抛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有关政策规定,真正让禁烧禁抛秸秆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实行财政扶持。一是购置秸秆利用作业机具优惠政策。对农机上牌率、年检率达到规定要求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全托管”服务主体,当年新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于农机实物奖励,单个农机合作社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秸秆机械化还田优惠政策。对三麦种植者和实施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作业者,经申报、验收后,分别给予30元/亩的补贴。三是秸秆利用企业优惠政策。对于本镇秸秆饲料(含青饲料)、肥料化利用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储秸秆在3000吨以上的每吨补助100元(必须收储本镇的秸秆),最多补助5万元。

  (四)落实工作经费。镇财政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实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巡查核查、工作人员交通等支出。各社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整体联动。秋收期间,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深入各社区督查指导工作,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奋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坚决打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攻坚战。规划建设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调查,上报市环保局处理,做好秸秆禁烧考核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能源化利用以及其它秸秆综合利用及考核验收工作,积极推广、普及综合利用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财政所负责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派出所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秸秆运输行为的管理服务。消防队负责对较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及时扑灭。水利站负责河道整治与监督管理以及秸秆禁抛工作的督查考核,杜绝秸秆弃置水体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镇纪委负责对各社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督查。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镇、社区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考核奖惩。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将组织对各社区的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报酬内容。对在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1、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巡查方案

    2、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3、2017年启隆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组名单

    4、2017年启隆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组名单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启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1:

2017年启隆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镇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秸秆禁

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突出重点,严格巡查,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主要道路的畅通,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巡查时段

  11月1日至11月30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巡查时间:24小时不间断。

  (二)重点区域

  重点路段:永兴路、各农路两侧周边地区;加油站、通信和电力设施、绿化林带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职责分工

  (一)巡查小组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工作原则,加强巡查值班制度,做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火点的巡查处置。

  (二)巡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所在社区处置。

 (三)巡查小组如发现因焚烧秸秆或秸秆下河造成影响环境事件,应立即报告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分片巡查小组,具体负责包干区域内禁烧工作和汇总上报等事务。

  (二)事前督查。在秋收季节开始前,重点督查各社区、企业的秸秆禁烧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入户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组织巡查。在巡查时段,巡查小组每天上路巡查。巡查人员需配备数码相机。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超过10平方米以上)及大面积烟雾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并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社区,要求迅速处置。

  (四)汇总上报。巡查人员每天9:00前将上一日的巡查情况提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并交领导审定后上

报。

  (五)通讯畅通。各社区和企业负责人在巡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及时整理统计火点信息提供至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目标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得分

组织

领导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制定本辖区禁烧工作方案,并落实措施;制定本辖区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社区、网格禁烧网络,签订责任状。

5

未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设立办公室、未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扣1分;未制定禁烧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建立禁烧网络的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的,扣1分。


宣传发动

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

5

未开展秸秆禁烧宣传的扣5分。


督查巡查

制定巡查方案,组建巡查队伍;安排足够力量现场巡查并组织灭火,值班电话随时通畅;重点禁烧区域安排专人值守;落实网格员责任制;对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20

未制定巡查方案、组建巡查队伍的,扣5分;未组织巡查的,发现1次扣2分;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1次扣2分;重点区域无专人值守的,发现1次扣2分;网格员制未落实的,扣2分;对通报的火点信息,15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处理的,1次扣5分。


禁烧成效

辖区内不被督查通报为南通市第一把火,不被卫星监测通报有火点,不被省督查组通报有火点,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

30

被督查通报为南通市第一把火,被卫星监测通报有火点,被省督查组通报有火点,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扣30分。


辖区内不被南通市督查巡发现查通报有火点。

20

被南通市发现通报的火点,1个扣3分, 2个火点的,扣完20分。


辖区内不被市级督查巡查发现通报有火点。

20

被市发现通报1个火点扣1分,2-3个火点扣5分,4-6个火点扣10分,7-10个火点扣15分,10个火点以上扣完20分。


  注:过火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接到市督查巡查组信息通报后15分钟内不能到现场处置的,或过火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火点(含黑斑),计算市级督查通报火点。

附件2:

2017年全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各社区,主要考核秋季秸秆综合利用组织管理和目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组织管理及工作开展情况(20分)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扶持政策及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运合作组织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16分)

  2、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全面推行合作组织、农户承诺制。(4分)

  (二)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情况(20分)

  3、社区合理使用秋季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节约费用支出。(10分)

  4、各项资金使用公开、合理、规范、有效,列有详细的使用明细,并经过公示。(10分)

  (三)目标完成情况(45分)

  5、秸秆收储加工体系建设。每个社区联系1个以上秸秆收储运合作组织的得5分。每个社区联系一个秸秆利用企业并与秸秆利用企业签订合同的得5分。(10分)

  6、秸秆机械化还田。完成市下达机械化还田面积目标任务的得20分。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分,80%以下不得分。完成2个连片200亩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得10分,连片示范方面积占机械化还田面积的10%的得5分(30分)

  (四)其他项目(15分)

  7、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情况。引进1个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并正常开展秸秆加工业务的得7分,未完成的不得分。(7分)

  8、档案工作。按规定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档案,包括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书、安全生产责任状、宣传培训材料及秸秆收储运清册和公示表等资料及现场图片资料的,得8分,每少1项扣1分。(8分)

  三、考核程序

  (一)实地抽样检查。现场对各镇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检查台账资料。检查相关工作档案。

  (三)听取工作汇报。与社区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四)质询有关情况。主要对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实施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等进行询问。

  (五)形成考核意见。根据各镇实施情况考核评分。

  四、考核时间与要求

  各社区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及相关台账资料报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在12月底前完成对各社区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镇政府作书面报告。社区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将不予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

附件3:

2017年启隆镇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组名单

组 长:龚磊磊 薛 海

副组长:朱德新 蒋林健 赵建群

成 员: 沈 辉 陈 舰 王 欣 陈 利 包俊花

     施东辉 韩佳炜 顾协和 姜和平

     倪和生 张爱华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办。联系人:韩佳炜。

  联系电话: 15190830983

  2017年启隆镇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组名单

  组 长:朱德新

  组 员:沈 辉 包俊花

2017年启隆镇秸秆禁烧应急小组成员名单

  施东辉 金水高 启隆消防站人员

附件4:

2017年启隆镇秸秆禁烧工作组名单

禁烧工作组

社区网格

包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第一组

永隆社区120101网格

蒋林健

陈 舰

包俊花

陈 辉

张莉丽

韩佳炜 姚 辉

周 贤 陆婧玲

袁锦泉 葛蓓蓓

永隆社区120102网格

第二组

永隆社区120103网格

陈 新

钱金文

茅一波 杨玲燕

陈燕燕 沙正观

龚士斌 张建良

永隆社区120104网格

第三组

永隆社区120105网格

龚 辉

沈靖锋

顾新冲 施建华

郁柳东 宋乾立

陆 斌 沈耀鑫

永隆社区120106网格

第四组

兴隆社区120201网格

沈 辉

王 欣

赵建群

陈 利

顾协和

王雪红

仇凤青 姜和平

步长娟 陆丹丹

林 丽 蔡昕彤

兴隆社区120202网格

第五组

兴隆社区120203网格

吴苏豫

薛红飞

黄泽平 陈裕萍

陈兴石 王兴章

杨正飞 黄卫忠

兴隆社区120204网格

5151启隆镇人民政府政府关于2017年全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