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907/2017-00026 | 分类: | 其他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启隆镇 | 文号: | 启隆政[2017]17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 发布日期: | 2017-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隆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14249907/2017-00026 | ||||
分类: | 其他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启隆镇 | ||||
文号: | 启隆政[2017]17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 ||||
发布日期: | 2017-07-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启隆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
为了加强河道长效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环境,做到建管并重,保持河道清洁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启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从根本上改善我镇的水环境质量,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保护、合理开发。把河流生态保护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绿色发展,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流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等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
2.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河长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根据我镇河道的特点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实行“一河一策”,重点关注饮用水安全和群众身边问题突出的河道水体,解决好河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河道、爱护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统筹推进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工程,到2020年全镇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镇、社区二级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河道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河道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水质达到省市提出的基本要求,“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百姓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组织形式
(一)河长制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镇、社区二级河长体系,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三)河长组织体系。三级河道由镇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四级河道由班子其他人员担任河长;五级河道(泯沟)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书记担任河长。
(四)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全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镇办公室、水利站、建设办、环保、城管、司法、农办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由蒋林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锦泉同志任常务副主任,薛红飞、沈冬梅、姜林东为办公室成员。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安排袁锦泉、薛红飞、沈冬梅、姜林东为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职责。
(五)工作职责。落实上级河长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负责镇、社区二级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和航道、破坏河道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实行联防联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村级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镇水利部门指导制定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整治、岸坡绿化、水体置换、河道保洁,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河道执法监督,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环保部门重点牵头水污染防治,负责水质监测和分析,定期报送河长制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数据,加大企业排污的监管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建设部门重点牵头控源截污工作,健全管网体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的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实现污水处理体系高效运行,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业管理;农办重点牵头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调整优化畜禽产业区域布局,有序实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工作,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加快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渔技部门重点牵头做好河道阻水渔网渔簖的清除和督查工作,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其它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河长办交办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二)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科学编制河道管理保护规划,划定河道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河道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和保护水平。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河道清障水系连通,清除所有等级河道阻水的坝头坝埂渔网渔簖,进一步畅通河网水系。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绿色水岸建设,固土护坡、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不断提升三级河道机械化保洁的水平,保持河面的干净整洁。结合城乡综合规划,按照生态景观、生态防护、城市景观、生态文化等不同需要和类型,因地制宜打造建设一批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的生态景观河道。以畜禽粪污治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彻底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三河)。组织实施村庄横河泯沟的连片治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水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至2020年,全镇等级河道得到全面治理,黑臭河道全部消除,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五)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生态保护网建设,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河道,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六)推进河道长效管护。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保障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河道监管效率。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为河道管理保护提供支撑。
(七)强化河道执法监督。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
(八)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统筹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充分发挥河道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综合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深化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党政领导、河长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于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由河长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特别是要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巡查制度、水质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2017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责任河道事项需要多部门会商解决时,河长可召集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
检查巡查制度。由镇领导负责担任河长的河道,河长巡查不少于每一月一次。其它河道河长巡查不少于每十天一次。以市、镇、社区为单位规范和统一河长巡查记录。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
水质通报制度。重点河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相关河长。通启河国控点遇水质明显变化时及时报告。
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办公室及时收集、梳理、汇总重要工作信息及相关群众投诉和社会舆情,向本级河长、河段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提供决策参考。
考核奖惩制度。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对河长制工作突出、成效明显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的责任人,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五)严格考核问责。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由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六)强化社会监督。统一全镇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掌握社会对河长制的评价,并处理各类具体问题。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利用多种社会力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