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02-0/2023-0027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启住建规〔2023〕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住宅楼面结构变动许可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就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的住宅楼面结构变动许可办理作如下明确: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二、申请主体
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许可事项的申请主体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三、楼面结构层定义
楼面结构层:即指“楼板”(不包括梁),是楼板层的承重部分,承受着整个楼板层的全部荷载,并把这些荷载传递给到梁、墙、柱,同时对墙体起着水平方向的拉结作用。
四、部门职责
行政审批局负责受理、发放住宅楼面结构变动许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楼面结构变动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属地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
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装饰装修登记,日常加强巡查。对未经许可违规装修的问题,物业企业应当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镇、园区、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对经许可改造结束的项目,做好相关备案闭环工作。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持下列材料至行政审批局办理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确认权利的有效证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提交共同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五)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变动设计方案,并由施工图审查室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六)施工合同;
(七)经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特殊工程(结构补强)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八)整改补办的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
六、组织施工
申请人组织施工前,应当将许可决定的内容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许可决定内容进行施工,申请人应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许可决定内容施工。
施工结束后,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联合竣工验收(详见附件2),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竣工验收证明书报物业服务单位或社区备案。
七、其它
本通知自2023年 7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7月19日止。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书
2.竣工验收证明书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 7 月 20 日
附件:1
启东市住宅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申请书
区、镇、街道 |
房屋地址 |
小区**号**室(不动产证上所载明的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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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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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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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代 |
1995年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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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层数 |
3/6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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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设计单位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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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加固设计单位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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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施工单位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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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楼面结构变动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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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装修、使用房屋,在装修中确保施工质量,保证装修改造过程安全,如发生安全问题、损坏相邻房屋或公共区域的由本人承担,对违反管理办法、条例愿接受执法部门处罚。 承诺人(业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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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单位或社区意见(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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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除本申请书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确认权利的有效证明; 3.涉及共用部位的,提交共用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4.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变动设计方案,并由施工图审查室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5.施工合同; 6.经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7.整改补办的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 |
附件:2
启东市住宅楼面结构变动竣工验收证明书
房屋地址 |
小区**号**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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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业主)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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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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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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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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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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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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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备注:附楼面结构变动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