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02-0/2023-0009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启住建规〔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修改《关于印发〈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
关于修改《关于印发〈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
来源: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0: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市场管理,维护存量房市场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2023年3月12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对《关于印发<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启住建〔2022〕104号)的文号作相应修改和对文件有效期进行明确。

本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现重新公布。

附件:1.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2.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流程

      3.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撤销流程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3日

(启住建规【2023】2号)市住建局关于修改《关于印发《启东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