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试行)》,减少因增设电梯引起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五)《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六)《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试行)》
三、主要内容说明
共分为十四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为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为各部门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中部门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为明确启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资金筹集。
第五部分为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
第六部分为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条件。
第七部分为社区居委会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公示要求。
第八部分为明确申请人申请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报程序。
第九部分为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第十部分为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及容积率增加部分的不动产权益。
第十一部分为电梯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部分为在增设电梯协调过程中发生矛盾的解决机制。
第十三部分为对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间位置、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及业主人数和总人数的认定。
第十四部分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