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广大农民工活跃在我国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是国家现代家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在建筑施工领域,但受宏观经济和部分单位经营情况影响,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按时发放的行为。农民工工资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企业发展经营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施行接近3年,为进一步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获得农民工工资,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苏人社发〔2021〕98号)

(四)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细则(苏人社规〔2022〕3号)

(五)《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为加强施工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书面用工协议、实名制管理后方可入场施工。所有工人工资按月编制,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

第二部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发包,严禁肢解发包。与施工单位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拨付日期和拨付数额每月及时足额将人工费支付至农民工专用账户,确保满足施工单位按月足额支付要求。

第三部分规范了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银行监管责任,必须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专户资金监管,不得套取、挪用工资,并指导各项目做好按月足额发放要求。同时明确了未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的单位,将严格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