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1-14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形式载体,规范公开流程,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依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作为,依法公开。我局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补充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围绕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和合法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进一步拓宽公众申请渠道,提供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政务信息获取途径,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按时回复群众的信息公开信件,及时办理市长信箱和网上信息公开申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巩固我局廉洁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住建局实际,修订完善了《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提出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的整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本单位未发部门规章

 本单位未制发部门规章

  本单位未制发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12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本单位无行政处罚职能

本单位无行政处罚职能

本单位无行政处罚职能

行政强制

     1

  无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无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5

 0

6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99 

 0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此基础上我局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在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工作量大,专职人员较少。2019年以来由于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使得信息公开申请数不断增加,尤其在新的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申请人人数较多,内容又较为专业,有时候需要几个科室共同研究讨论,我局在信息公开这一工作上还缺少一定的专职人员。

2.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呈现出更复杂的趋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是不是政府信息,可不可以公开方面把握不准。

3、对政务一张网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较低。我们已经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但是就2019年来看,我局总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收到了1件信息公开申请,这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还需要在全市进一步普及推广。

4、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掌握不够好。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了解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度不高。事实上只有牢牢掌握《条例》的内容,了解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进一步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诉累。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不断提高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行为的效能,因此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就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改进:

1、做好信息沟通工作,针对申请人找错公开主体的情况,进

进一步公开部门的权力清单,明确部门的职权范围,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试着探讨部门之间信息公开申请直接流转的可能性,避免申请人多跑路,跑错路,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

2、单位内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坚持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培训和教育,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不断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优化政务公开形式,借助政府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