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缴库事项的公告
来源: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11: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返退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779号)等文件要求,启东市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单位,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到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办理清退申报手续,并需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两金”返退。请相关缴款单位及时办理申报手续,所需资料见附件。

受理单位:启东市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

办理地址: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张建浩、范松楠

联系电话:0513-83311402、83328718

特此公告。

附件:申报“两金”返退所需资料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申报“两金”返退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业务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2.启东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3.项目立项批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现场验收表。

5.墙改专项基金返退审批表。

6.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预拌砂浆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建设工程预(决)算书(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8.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购货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原始发票编制材料使用量汇总表,汇总表中须注明发票编号、数量、金额、购货日期等信息。(相关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