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启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27万元下达给你们。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由市财政局下达指标,其余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分配方案如下:
项目分解 |
实施主体 |
分配金额(万元) |
备注 |
东郊二期 |
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24 |
苏财综〔2021〕23号,城市棚户区改造59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132万元 |
东疆雅苑(一期) |
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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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棚户区改造 小计 |
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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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二村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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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二村(南区)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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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二村(北区)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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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二村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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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新村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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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小区 |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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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 小计 |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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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启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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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小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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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27 |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其它支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