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调整《启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决策事项由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南通箐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15号)、《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及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启东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启委政法﹝2022﹞1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启东市调整《启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本次事项是对《启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启政规〔2012〕4号)进行重新制定。
相关内容说明:
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征收主体及部门分工。
2、第二章明确了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条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的禁止性规定、房屋调查摸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制定及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征收决定的作出及公告,确定了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签订附生效条件协议,并明确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救助途径等。
3、第三章明确了征收评估相关事项,包括评估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公布的名录中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无法选定的抽签确定,还包括评估的原则、方法等。
4、第四章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与补助事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居住困难户的补助、过渡费误工费,签订补偿协议及对补偿协议不服的救济途径等。
5、第五章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理进行规定。
6、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期限。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影响;
3、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用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稳评责任主体: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启东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253990
2、稳评实施主体:南通箐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凯伦
联系电话:18936165110
邮箱:793023571@qq.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3日
稳评责任主体: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