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寅阳镇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寅阳镇 发布时间:2014-03-2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寅政发〔2014〕11号

2014年寅阳镇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我镇造林绿化进程,响应省政府提出的2018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号召,提高林木覆盖率和成活率,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发[2013]80)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6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3%”的奋斗目标。以重点绿化工程为工作核心,以政府租地造林为重要抓手,以村庄环境整治为推动手段,努力打造优美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一。坚持市场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加强增大育强林业产业体系,努力实现林业持续发展,进一步打造“绿色寅阳、生态寅阳”。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新增造林面积6300亩,其中成片造林5300亩,

四旁植树20万株(折合面积1000亩)。重点实施沿江公路生态林建设工程;高速公路生态林建设工程;一般生态片林建设工程;农村道路绿化工程;优质苗木基地工程;镇村景观造林绿化工程;农村家园造林绿化工程。

三、重点工程

(一)沿江公路生态林建设工程(1300亩)

我镇重点实施:沿江公路两侧11个村(寅南村、侯字、戤效港、江楼、农武、裕丰、建丰、益成、拥政、常乐、长兴村),面积1300亩;

造林地段重点安排沿江公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由村负责土地流转,所在的村同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村与镇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共租地13年(至20261231日)。由镇财政按照1050/亩标准租地,第一年另加400元/亩赔青费。由镇政府招引企业投资造林,签订好相关协议,并督促企业按照协议组织实施。

(二)高速公路生态林建设工程(500亩)

我镇重点实施:白港村500亩。

由村负责土地流转,所在的村同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村与镇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共租地13年(至20261231日)。由镇财政按照800/亩标准租地,第一年另加400元/亩赔青费。该工程由市政府统一进行招投标实施。

(三)一般生态建设工程(2700亩)。

我镇重点实施:寅和路两侧4个村(寅西、庆佳、稷字、和合镇村),南引河两侧11个村(寅中、寅南、寅西、侯字、戤效港、稷字、和合镇、农武、和丰、建丰、步梯村),小春港河两侧2个村(裕丰、农武村),336线两侧3个村(步梯、兆汀、和合镇村),六效河东侧1个村(和合镇村),富阳路两侧2个村(寅中、寅南村),海工东路西侧1个村(江楼村),海工大道两侧7个村(裕丰、建丰、益成、拥政、常乐、长兴、白港村)。

地段重点安排在道路或河道两侧各50米范围内,由村负责土地流转,所在的村同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村与镇政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共租地13年(至20261231日)。由镇财政按照800/亩标准租地,第一年另加200元/亩赔青费。

造林苗木由镇负责招标采购,资金由镇财政负责;种植管护由村负责,资金由镇财政向村定额补助100元\亩,由村包干负责。苗木品种选择米径2.5cm以上的水杉、高杆女贞、香樟等树种,种植10排以上。

(四)农村道路绿化工程(33.2KM,折合200亩)

我镇重点实施:26个村2013年新建农路及绿化不达标的农路,每村至少完成1条农路,2013年新建农路要求全部绿化达标。

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搞好农村道路两侧绿化,我镇农村公路宜总绿化总长33.2公里,道路两侧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必须种植一行以上乔木。以米径4厘米高杆女贞、香樟为主。造林苗木由镇负责招标采购,资金由村一事一议资金支付;种植管护由村负责。年底根据存活率由镇财政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

(五)优质苗木基地工程(400亩)

我镇重点实施:林海桥、寅北2个村。

为满足我镇绿化造林建设工程增长的苗木需求,计划在林海桥、寅北等村发展400亩优质苗木基地,镇政府将加大对苗木基地的扶助力度,对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要求苗木企业主与村签订租地合同在10年以上,以市验收合格为标准,由镇财政给予每年300/亩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

(五)镇村景观造林绿化工程(100亩)。

我镇重点实施:和合镇、步梯、寅中3个村。

为改善镇村居住环境,增加镇村绿地,提升生态宜居空间,拓展广大农民的活动场所,我镇在和合镇、步梯、寅中组织实施镇村景观造林绿化工程。要求单个造林面积1亩以上,对于造林成功的地块,经市验收合格,给予300元\亩补助。

(六)农村家园造林绿化工程(100亩)

我镇重点实施:26个村。

要提高广大群众的绿化意识,大力推行农村家园绿化建设进程。一是鼓励农户自发种植林果或发展小型苗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通过推行户增10株树,形成成片林的模式,按照造林要求,统筹规划,把原有的四旁树连接形成成片林。要求单个造林面积1亩以上,对于造林成功的地块,经市验收合格,给予150元\亩补助。

建设要求

(一)种苗要求。全面使用良种壮苗,杜绝使用小老树、残次林等生长不良的苗木。

1生态片林种苗要求:常绿树种米径2.5cm,带18cm土球;速生落叶树种米径2.5cm以上。

2道路造林种苗要求:米径4cm以上,带30cm土球。

(二)栽植要求。生态片林:水杉3 x 3米,高杆女贞、香樟4 x5米,整治深度30cm,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要达到90%以上。常绿树种必须带土球栽植,落叶树种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三)管护要求。各村要结合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六位一体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往年实施的绿化重点工程,以及农村道路、河道两侧的中幼林抚育管理,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造林成效。

五、组织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绿化造林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全镇绿化工作领导力度,镇成立绿化造林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永辉

副组长:王

员:陈倪忠兵顾卫华宋海涛顾洪涛

宋礼娟倪正元

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措施,签订绿化工作责任状。各职能部门配合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绿化工作领导组和绿化工作小组,迅速部署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和绿化造林工程质量。重点做好河道、道路、村庄绿化规划、种植和管护,确保绿化工作正常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镇村自办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绿化造林意义、作用和好处,大力宣传森林法,提高群众对绿化造林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确保资金投入绿化苗木由镇政府统一招投标采购。道路绿化工程资金全额先由村一事一议费用中解决,根据招标单价和村计划种植数量由村一事一议支付,年底根据成活率由镇政府再给予补助。成活率90%以上,苗木资金全额补助;低于90%的,补助标准按实际成活率补助苗木经费,成活率低于50%的,不予补助。种植、管护由各村负责,种植管护费由镇向村定额补贴,截止12月底,经镇核查,对成活率达到90%以上的村给予100\亩.种植管护费补贴,管护由涉及的农户同村共同负责,种植及管护经费不足部分从所在村的一事一议费中支付。成活率低于90%的,由村负责补植,补植所有经费由村负责。各村要确保农村一事一议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绿化造林。创新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模式,加大绿化造林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实施合作造林,多元化筹措绿化造林资金,提供资金保障。

4强化护林管理。加强管护工作,切实增强管林护林意识,建立和健全林木资源管护制度,从责任和制度上落实管护措施,明确林权属于林木所在的农田承包户。日常管护由村委会负责,镇与村签订管护责任状,并进一步强化“四位一体”管护员绿化管护的职责。村要分段落实专人管护,签订管护协议,确保90%的成活率。村同农户签订林木产权和管护协议。特别要加强监管,对乱砍滥伐、乱垦滥占林地等破坏绿化造林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5严格考核管理。镇制订2014年度绿化造林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村的绿化造林任务完成情况、林木成活、保存情况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确定验收标准和考核要求,其中成活率占70%,管护措施落实占30%,由镇农业农村工作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和考核,并列入村干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考核实行季度考核,镇政府成立绿化专项检查组,于每季末进行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