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801-5/2014-00024
分类: 其他    意见
发布机构: 寅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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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05-30
发布日期: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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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4年寅阳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2014年寅阳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来源: 寅阳镇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寅政发[2014] 22号

2014年寅阳镇秸秆禁烧

与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要求,现就我镇2014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业增效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相结合,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强化领导,科学疏导,严密防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秸秆综合利用。按照“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其他多种形式利用为辅”的模式,大力推进以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和覆草还田为重点的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镇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3360亩,新建1个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新建秸秆粉碎收储作业小组1个。

(二)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被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禁烧工作重点时段:5月20日~6月30日,10月20日~11月2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

禁烧工作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力度。要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对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及种田大户进行全面调查,鼓励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购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参与作业。要把公路沿线、集镇周边等区域的田块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工作重点。夏季农业生产结束后,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由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验收。

(二)加大秸秆多形式利用力度。各村积极引进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民合作组织或农民经纪人参与,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贮运体系,加强油菜秸秆的收集利用

(三)加大临时收储点建设力度。建设秸秆临时收储点,能有效减少焚烧现象。各村要遵循“快速收储、便捷外运”的原则,以村为主体,落实所属村民组合理规划、提前设置秸秆临时堆场,每个村民组至少建设一个足够容量的临时收储点,有效缓解夏收高峰期间秸秆出路难的压力。村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队伍,要设立秸秆助收联系电话,并予以公布,帮助秸秆离田有困难的农户收集、运输、贮存秸秆。

(四)加大秸秆收储粉碎力度。白港村作为秸秆收储粉碎的试点村,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将秸秆粉碎加工机械承包给农机合作社或农民经纪人使用,要选择责任心强的操作人员参与。

(五)加大禁烧督查巡查力度。镇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将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给予处罚。各村要进一步配优充实秸秆禁烧禁抛巡查网络,实施禁烧禁抛责任网格化管理,深入田头,严防死守,做到收割前定人巡查,收割中定点看守,收割后及时离田,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入河现象。夏秋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专业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重点巡查高速公路、省道、集镇周边区域,重要区域要明确专人全天候留守巡查,确保省、市督查组发现火点通报后,十五分钟内赶到现象进行扑灭处置。

(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按2013年油菜良种补贴面积给予村5元亩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补贴。对从事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运及加工的单位,当年新购置的秸秆还田、捡拾、打捆、装卸、田间运输、计重、粉碎机械,给予购机自筹资金50%的补贴,单台补助不超过5万元。农机合作社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经申报、市组织验收后,给予作业补贴20元/亩。对从事油菜、三麦秸秆收贮运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民经纪人,年收购本市秸秆量在50吨以上的,凭秸秆收购企业汇款凭证(不得现金支付)和收购小票,市财政给予100元/吨的补贴,同时对秸秆收购企业的秸秆收购总量通过耗电量、产品销售量等相关数据进行测算和控制。对年收贮油菜、三麦秸秆总量100吨以上的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凭证同上),给予工作经费补助20元/吨,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由区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局,主要负责督查、指导、协调各村、各单位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专项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村组干部分片责任制;实行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包到人;实行镇、村、组、户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承诺制,层层分解任务,区镇干部包村、村干部、网格员包组、组包户、户包田,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奖惩,做到每个地块都有人负责,每个火堆都能被查到,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严防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镇农业农村工作局切实抓好对村级秸秆禁烧具体工作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依法处理;环保部门对公民在田间、路边等场所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进行严肃查处;公安部门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对不听劝助,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党群工作局对禁烧不力的有关村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对高速沿线、省道及县乡道路堆放秸秆进行清理,依法对在道路上(两侧)违规堆放、焚烧秸秆以及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的当事人进行处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财政局要做好禁烧考核经费的落实和发放工作;镇宣传广播部门要及时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参与镇禁烧工作领导组组织的巡视活动。经济发展局要负责好企业的秸秆禁烧工作;镇联校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禁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督促学生劝说家长禁烧秸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

(三)营造宣传氛围。镇村二级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单、横幅、标语等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秸秆禁烧宣传热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积极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村巡查,督查禁烧措施是否落实,督查村干部是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奖惩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察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为、制止不及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电话:83711211),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问题。

(五)强化考核奖惩。镇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禁烧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村,村干部考核报酬上浮10%,得分低于85分的村,村干部考核报酬下浮10%。对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成效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寅阳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14年寅阳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3:2014年寅阳镇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附件1

寅阳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徐永辉王

副组长: 李忠彭永辉

成员: 施琰倪波谢福林朱慧华

殷雷顾洪涛施冲许淼新

汤徐辉陆正平郁卫承陆维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工作局,李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3711211 8371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