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末,启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45134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27816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6971人,参保率达98.9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24亿元,基金支出26.2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762元/月,下限为4952元/月,单位缴费费率9%(含1%生育保险),个人缴费费率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952元/月,缴费费率为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标准:老年居民、成年居民个人缴纳620元,财政补助1110元,合计1730元;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财政补助1120元,合计1650元;大中专生个人缴纳330元,财政补助1320元,合计1650元。全年财政补助居民医保参保7.57亿元。新增享受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6867人,享受“两病”待遇总人数58430人。
【生育保险】2025年,生育保险参保15.20万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出126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4549万元。
【长期护理保险】2025年,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助40元;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其余从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中居民医保按1.5%、职工医保按3%划转。全年长期护理保险总收入11621万元,总支出11469万元。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9990人,其中新增2922人。全市现有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2家;定点服务机构53家,其中评定机构1家、辅具公司3家、护理院1家、照护病区4家,居家服务机构19家、养老服务机构25家。
【医疗救助】2025年,14类对象4.38万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资助参保金额2570万元;32.57万人次享受门诊和住院救助待遇,救助金额3298万元。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5年,为4.6万人次办理异地联网结算登记备案手续,161.3万人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总医疗费用21.9亿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13.4亿元。
【医保基金监管】2025年,成立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攻坚专班,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核查。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百日行动”,聚焦关键数据、关键机构、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核查。2025年,共查处258家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635.94万元,扣除违约金119.10万元,自查自纠退回526.55万元,对1家医疗机构行政罚款,6家暂停医保协议;共查处32家定点药店,追回医保基金12.63万元,扣除违约金25.36万元,26家药店暂停医保结算,5家药店解除医保协议;对55名医保医师予以诚信服务记分。向卫健部门移交涉嫌违规医师16名、医疗机构10家。
【药品耗材集中采购】2025年,我市各公立医院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有6批国家药品集采任务,15批省级药品集采任务,6批国家医用耗材集采任务,17批省级医用耗材集采任务,涉及品种1500个左右,采购任务平均完成率超100%,价格平均降幅60%以上,有效降低参保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公立医院药品、耗材网采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
【医保公共服务】2025年,镇(区、街道)“15分钟医保服务圈”常态化运行。服务圈含3个省级示范点,9个市级示范点,315个村居医保公共服务点,6个医院医保服务站点,11个医银合作医保便民服务站点,12家医保便民药店。参保登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19项高频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推行全城通办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全面打通医保经办“最后一公里”。
【医药服务改革】2025年,推进医共体DRG支付改革及复合式多元支付方式,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基金运行“双月通报、季度分析”制度,开展医疗机构横向对比,推动基金管理精细化。推进国谈药“双通道”、单独支付落地落实,全市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申请人次7315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