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末,启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5.29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12万人,较上年增加1.0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8.17万人,参保率达98.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43亿元,基金支出25.3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6元/月,下限为4879元/月,单位缴费费率9%(含1%生育保险),个人缴费费率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879元/月,缴费费率为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老年居民、成年居民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80元,合计1680元;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财政补助1090元,合计1620元;大中专生个人缴纳330元,财政补助1290元,合计1620元。全年财政补助居民医保参保6.63亿元。
【生育保险】2024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14.76万人,收入9781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2219万元,生育津贴(含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支出4474万元。
【长期护理保险】2024年,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助40元;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其余从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总额中居民医保按1.5%、职工医保按3%划转。全年长期护理保险总收入1.09亿元,总支出1.06亿元。全市现有长期护理险第三方经办机构2家,评定机构1家,辅具公司3家,护理院1家,医疗机构照护病区3家,居家服务机构19家,养老服务机构24家。
【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24年,全市8.8万人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
【待遇保障】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享受医保待遇484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85.95%;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享受医保待遇696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71.01%。享受国谈药待遇2.9万人次,基金支出0.93亿元。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新增71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9909人,当年新增3240人。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51563人,当年新增6702人。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提高至2253元。
【医疗救助】2024年,政府全额资助14类对象4.36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资助金额2475万元;37.01万人次享受门诊和住院救助待遇,救助金额3594万元。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4年,办理异地联网结算登记备案手续5.02万人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4.4万人次,总医疗费用21亿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13亿元。
【医保基金监管】2024年,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退回资金465.22万元。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查处定点医疗机构40家,追回医保基金661.10万元,扣除违约金104.30万元,行政罚款2家0.65万元,解除医保协议4家,公立医疗机构移交纪检部门1家,民营医疗机构移交公安部门1家;查处定点药店64家,追回医保基金2.09万元,扣除违约金18.87万元,行政罚款1家0.26万元,暂停医保结算19家。对157名医保医师予以诚信服务记分,1名医保医师移交卫健部门,对2名参保人作出行政处罚。
【药品耗材集采】2024年,落地国家药品集采9批、省药品集采13批,共1354个品种;落地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采4批、省高值医用耗材集采11批,采购任务平均完成率超100%,价格平均降幅60%以上,公立医院药品、耗材网采率分别达到99%、98%以上,降低参保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医药服务改革】2024年,深入推进医共体总额预算下的DRG支付方式改革,实现有住院服务医疗机构全覆盖。实施特例单议制度,推进国谈药“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落地落实,全市“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申请人次6016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519个,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灸法、拔罐、推拿等36项新设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发展。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支付。
【医保公共服务】2024年,“15分钟医保服务圈”常态化运行。推行医保公共服务“全市通办”,市医保中心窗口、区镇医保服务站、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医院医保服务站、医银合作医保服务站满足群众就近办理需求,全年受理业务超10万件。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参保”等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扫码刷脸支付,全市铺设刷脸设备629台,日均刷脸支付超1.1万笔,医保码结算占比54.8%。实现医药机构药价信息全量上传,“江苏药价通”成为市民比价购药“神器”。依托江苏医保云APP,两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移动支付。组建咨询话务团队,全年受理业务咨询电话5.34万次。推进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压缩参保群众报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