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保障统计数据
来源: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21年末,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9.84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58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5.26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76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1.07亿元,待遇支出21.06亿元。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筹资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9%(含1%生育保险)的单位费率缴费。在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个人费率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1年,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42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20元,照护保险20元),各级财政补助830元(含大病保险财政补助90元,照护保险30元)。

【医疗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参保对象中619.63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住院16.96万人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24%、72.05%。

【药品耗材集中采购】2021年,国家医保局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五批161个品种均在我市落地,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价格比较昂贵的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盐酸二甲双胍、拉夫米定、维格列丁等一大批群众常用的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平均降幅达54%以上。省市组织高值医用耗材20个品种也在我市落地。

【医保精准扶贫】2021年,12类特殊困难群体共4.5万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计1802.16万元由财政全额资助。符合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规定的,其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各费用段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医保基金监管】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全覆盖和打击“四假”专项整治,全面部署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活动,指导基层医院做好自查自纠,2021年,全市医疗机构共自查出违规金额1384.33万元,扣除违约金143.83万元。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293家定点药店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合计追加拒付及扣除违约金81.92万元,暂停14家定点药店医保服务6个月;对1家照护服务公司的违规行为,暂停派单6个月,追回基金本金0.7万元,扣除违约金2.1万元;对1家照护服务公司追回基金本金0.09万元,扣除违约金1万元,短期整改半个月;对违规行为行政处罚1起,征收罚款1.41万元;对23起违规典型案例在局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进行通报。

【长期照护保险】2021年,我市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标准为80元(个人缴费20元,基金筹集30元,财政补助30元,)。照护保险参保对象为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2021年,全市累计受理失能、失智待遇申请4080人,3703人享受居家补助待遇,2629人享受居家上门服务待遇。2021年,15家居家服务企业,20家照护服务机构纳入照护保险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