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681MB15593241/2019-0000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启医保发〔2019〕2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汤海燕、保勇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
关于汤海燕、保勇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全市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转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汤海燕同志为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保 勇同志为基金监督科(医药价格科)科长。
上述同志聘期三年,自2019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止。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