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及二乙医疗统筹、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医保相关的补充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二)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预决算草案编制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信息公开。
(三)负责制定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服务整体规划、清单流程、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关系转移、退休审批和参保信息维护,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六)负责按规定开展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支付标准的发布和信息维护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定点医药、照护机构及医保医师、医保政策和协议执行情况。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管理,保障医保政策贯彻实施和数据完整准确,维护数据安全。
(九)负责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宣传、咨询服务和个人权益记录发放工作,受理处置有关医疗保险经办信访及投诉举报。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