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解读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8月1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一个新的行业标准:AQ4128-20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个标准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选址及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及涵洞内;不应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外部距离方面,《规范》明确规定了零售店(点)离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的外部最小距离为100米,其他场所最小距离为50米,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面积方面,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应超过300公斤,专柜不应超过100公斤。零售店(点)可按照店面面积的大小确定烟花爆竹产品的存放数量,最小的可存放50箱,最多的可存放300箱。

《规范》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可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固定建筑物,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砌体承重结构、刚架结构等,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等临时建筑物开展销售经营,并对建筑结构进行了明确规定。

《规范》的出台是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必然要求。新行业标准的出台,将部分不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明确,有利于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环节,降低和减少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也为审批部门提供了有力的许可依据、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新的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