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变更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2-27 16:1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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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变更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666号予以修改) 第九条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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