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GWh储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已在启东行政审批局网站(www.qidong.gov.cn)将环评文件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各项污染防治及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报告表》结论意见及第三方技术评估意见可作为本项目实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本项目拟建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华石路西侧,总投资额2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200万元),总用地面积135617m2 ,建筑面积174100.2m2 ,主体工程建设粉料一注车间、化成二注车间及PACK车间、测试中心、电芯测试中心各一座,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含甲类仓库及NMP罐区等)、公辅工程(含纯水制备、自用制氮等)及其环保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GWh储能电池。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已立项备案(启行审备【2021】508;项目代码:2108-320681-89-01-863141)。
三、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装置须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消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参照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
2.严格按照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配建匹配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新建生产性综合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电池清洗、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等)处理设施系统,初步设计拟采用“收集均质池+絮凝沉淀+二级生化处理(A/O)+二沉池+RO过滤+清水排放池(中水回用池)”预处理工艺;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配建隔油沉淀及化粪池预处理设施。综合废水排放须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中动植物油、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冷却塔用水循环补充回用,蒸汽冷凝水应循环综合使用,纯水制备尾水可作生产性废水或清下水直接排放。
3.严格控制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收集与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一次注液及NMP拌料工序有机废气配建工艺流程设计为“收集系统+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CO焚烧+1#排气筒”的处理装置;化成、二次注液、注液管道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配建工艺流程设计为“收集系统+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CO焚烧+2#排气筒”的处理装置;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分别配建NMP冷凝回收系统及沸石转轮吸附与脱附回流冷凝系统,处理后废气通过3#、4#排气筒排放;电池测试工序配建“碱液喷淋+5#排气筒”处理装置;NMP储罐呼吸废气配建“二级活性炭吸附+6#排气筒”处理设施;焊接工序烟尘废气及粉料投料工序粉尘废气经滤芯除尘处理后可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并通过车间新风系统排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表6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边界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本项目利用国信热电集中供热,无燃煤、燃气锅炉建设内容。
4.合理公司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冷却机组、风机、真空泵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 ,确保厂界排放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NMP冷凝回收液、不合格电池、生产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可循环回用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2020)标准执行;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危险固废的转移须依法办理转移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建成后运营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现有各类标准。
7.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大气监测采样固定平台。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配备专职“三废”治理人员。
8.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原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9.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要求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合理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酸雾废气、粉尘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加强对危废贮存、处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贮运过程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项目使用的NMP、电解液、碳酸二甲酯等化学品危险源辨识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热分解有毒等特点,危化品储存区域需设置围堰隔离墙,公司雨水排口、污水接管口须分别安装紧急关闭截流阀。根据环评内容要求,本项目须配套建设污染事故应急池。
五、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已对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进行确认,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及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调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