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侨生机电成套设备(江苏)有限公司废气处理专业设备制造、高端智能专用设备及金属覆膜生产项目
来源: 启东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16:3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废气处理专业设备制造、高端智能专用设备及金属覆膜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凯旋路389号

建设单位:侨生机电成套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凯旋路389号,企业租赁上海侨生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复合集流体专用设备、金属薄板覆膜线专用设备和金属覆膜的生产。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区绿化。碱喷淋废液、设备清洗废水和在线清洗水配建浓缩RO系统处理(处理工艺为:浓缩RO粗滤器+浓缩RO炭滤器+浓缩RO精滤器+浓缩RO装置+再浓缩RO装置),经处理废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剩余浓缩废液作为危废处置。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实验试验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配建匹配的密闭收集装置+碱喷淋+3#排气筒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渣、收尘固废、铜箔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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