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启东市华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端铝型材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杨沙路22号
建设单位:启东市华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在污染防治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报告表》及其结论意见可作为本项目实施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项目拟建于汇龙镇台角工业园现有主体工程内,现有已建成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编号:913206811383719041001Q)。技改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5万),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1台25吨倾动式保温炉、2台35吨固定式熔炼炉、1台25吨内导式液压铸造机、1台炒灰机等设施设备合计23台(套),淘汰挤压机、时效炉等落后设施设备合计6台,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利用现有或部分新建,环保工程同步配套新建。技改项目建成后,公司整体形成年产铝合金型材30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8-320681-89-02-740387)。
三、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以新带老”,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装备、能源消耗等指标须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2023)等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收集及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5.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