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南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欧圣(南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欧圣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已在启东行政审批局网站(www.qidong.gov.cn)将环评文件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各项污染防治及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报告表》及其结论意见可作为本项目实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本项目拟建于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总投资额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61万元),总占地面积400199m2 ,主体工程建设生产车间十座,配套建设办公楼、实验楼、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其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产户外动力设备100万台、高端清洁设备200万台、工业风扇76万台及其他高端设备1万台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8-320681-89-01-783810)。
三、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生产装置应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生产工艺、设备、单位产品的物料消耗、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照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匹配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不设置生产性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配建隔油沉淀及化粪池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废水纳管启东胜科水务,纳管排放废水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 等级标准。
3.严格控制有机废气及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收集 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与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抛丸粉尘废气配建“密闭收集系统+自带式布袋储存+排气筒”处理设施;喷塑粉尘废气配建“负压收集系统+滤芯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施,塑粉熔融及固化有机废气配建“负压收集系统+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滴漆及烘烤固化有机废气废气配建“负压收集及冷却系统+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 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配建“负压收集及冷却系统+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钢材切割、焊接加工工序焊接烟气配建自带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设施。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 米,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气收集率、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要求,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限值标准;其余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表3浓度限值。项目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报告表》滴漆涂料使用水性漆,如使用溶剂型涂料须符合《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 3500-2019)及《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含量限量标准要求,年使用溶剂型涂料10吨及以上,项目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有机废气收集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或全密闭集气罩方式,吸附活性炭碘值不得低于、800毫克/克,单体处理设施填充量不得小于1吨,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3-2013)要求;项目应根据国家或地方VOCs治理动态要求,及时优化调整VOCs治理措施。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切割机、抛丸抛光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废须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合法处理。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喷涂车间、危废暂存区域、化学品库等特殊防渗区域,应采取地面水泥固化、环氧地坪等防治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7.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按照《报告表》环境监测要求,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重点监测厂界及环境敏感点的无组织颗粒物、VOCs排放浓度。
8.实行清洁生产审计,提升原料及能源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产污环节及其污染物产生量,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要求加强公司厂区及周围绿化,以减少废气、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事故性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治理设施关键设备应“一用一备”,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及应急材料。
五、本项目为江苏省省级重大项目,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建设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及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六、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