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启东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来源: 启东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6-24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启东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地理坐标为121度40分38.618秒,31度49分40.467秒)

建设单位:启东市殡仪馆

编制机构:苏州汉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郑义(05353123505310097)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地理坐标为121度40分38.618秒,31度49分40.467秒)。本项目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3855平方米,总投资16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项目代码:2110-320681-89-01-795560。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配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MBR池+紫外线消毒),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恶臭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祭祀鲜花、隔油池废油和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