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乾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关键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5-26 15: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乾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西晨晓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通乾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关键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稿)》(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已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idong.gov.cn)将环评文件全本及其拟批准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第三方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报告表》结论及第三方技术评估意见可作为项目实施建设的技术依据,项目及其重大变动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洪路东牡丹江路南,2019年7月8日已取得环评批复(启行审环[2019]184号),现增加铝材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线一条,同步调整总平布局、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额约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5000套充放电设备、1000套充放电设备生产用数控机床的生产能力不变。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320681-35-03-522342 )。

三、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逐项落实《报告书》结论要求及技术专家组的建议意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阳极氧化生产工序应符合《电镀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准入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配套建设匹配的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及预处理设施。本项目分别新建综合废水与含镍废水处理设施系统,综合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初步设计为“调节反应池+综合混凝池+综合絮凝池+二次沉淀池+MBR生物膜处理系统+清水排放池”,;含镍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初步设计为“调节反应池+综合混凝池+综合絮凝池+二次沉淀池+UF膜处理系统+一、二级浓缩+清水回用池”,浓液作危废处置,清水全部回用,回用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排放废水各类污染物浓度须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清下水排放要求:COD≤40mg/L 、SS≤30mg/L,重金属特征污染物因子不得检出。

3.严格控制各类生产性无组织工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优化工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 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铝件喷砂抛光废气配建“滤芯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2号排气筒”处理设施;阳极氧化工序碱雾废气、酸雾废气(硫酸雾、硝酸雾)须分别配建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废气合并后引入“二级碱液喷淋塔+1号排气筒”处理设施。本项目设废气生产性废气排气筒2根,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对应配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去除率不得低于环评报告书所列要求,确保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等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限值及《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排放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抛丸机、切割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同时采取有效的隔音、吸声、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铝材装卸作业时间,严禁户外机械切割加工,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水处理污泥、倒槽废液、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铝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现有各类质量标准。

7.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原料利用控制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确保阳极氧化生产线工艺及装备、污染物排放、资源消耗等指标符合《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尽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大气监测采样固定平台。生产性废水总排口须安装流量计及PH、COD等特征污染物因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确保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联网。按《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配备专职“三废”治理员。

9.按《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的要求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在厂界四周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酸雾废气、粉尘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本项目阳极氧化表面处理车间外100m和机加工车间外50m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对该项目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该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对本项目环境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项目使用的硫酸、硝酸、烧碱、双氧水等危险化学品具有强腐蚀性等特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围堰隔离,公司雨水排口、污水接管口须分别安装紧急关闭截流阀。根据环评要求,本项目配建18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贮运过程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

六、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规范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相关排污总量指标申请核准。

七、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调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6日